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拒绝收房的正当理由有哪些

发布日期:2018-09-20    作者:单义律师
一、拒绝收房的正当理由有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与实务情形,律师认为,下列情形可以作为拒收的正当理由:
(一)房屋未经竣工验收合格;
(二)交付时不具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三)道路、电梯、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基础生活设施不具备使用条件;
(四)建设单位变更商品房的户型、朝向、结构形式、空间尺寸未通知买受人;
(五)交付的时间迟延,达到买受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六)竣工测绘的房屋面积差异达到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标准。
上述情形中,前三种是出卖人不能证明达到交付条件,后三种是出卖人根本性违约,而且这些事实都是不需要收房就可以证明的,这才是对抗出卖人交付的正当理由。
二、收房的步骤是怎样的
1、开发商和物业核验业主材料。双方确认收房流程。
2、业主领取《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此三项必须为原件)以及《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并由开发商加以说明。
3、业主对新房做综合验收,即最重要的验房环节。
4、业主就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质询、改进意见或解决方案。双方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根据协议内容解决交房中存在的问题。无法在15日内解决的,双方应当就解决方案及期限达成书面协议。
5、开发商出具《实测面积测绘报告》,双方确认面积误差后结算剩余房款、各项费用以及延期交房违约金等。
6、业主领取新房钥匙,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
7、与物业公司签署物业协议、向物业公司交纳物业费并索要发票或盖章确认的收据。
8、办理产权证有关的事项。若业主委托开发商办理产权证,则可由开发商代收契税和房屋产权登记费。代办费金额双方协商。业主也有权拒绝代办。
9、业主签署《入住交接单》,收房完成。
三、商品房交付的标准是什么
商品房交付标准是买卖双方约定的房屋交付时所应达到的状态。其内容可以包罗万象,质量、环境、配套、装修、品牌、型号,都可以自由约定。交付时买受人据此进行查验,未按标准履行的,出卖人应承担违约责任,但不影响房屋交付使用。因为,在符合交付条件的前提下,房屋已经满足交付使用的法定要求,对交付标准的违反,并不影响合同目的的实现,也不构成根本违约,完全可以通过违约责任来解决。
现实中大量的交付纠纷,并不是由于不符合交付条件,而是对是否符合交付标准存在争议。本来可以通过违约责任来解决的问题,买方却以拒绝受领来维权,这就大大增加了解决纠纷的社会成本。只有将交付条件与交付标准明确区分,才能看清问题的不同性质,不满足交付条件的不得交付使用,而不符合交付标准的,不影响交付,只承担违约责任。明确了这样的规则,对于保护买卖双方的利益,对于维护市场秩序都有积极的意义。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刘平律师
重庆渝中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孟凡兵律师
江苏南京
陈晓云律师
北京西城区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宋昕律师
广东深圳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陈铠楷律师
四川成都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8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