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院两年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超10万例
发布日期:2018-10-19 作者:张国权律师
为规范运行失信名单制度,切实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上海市高院在加大惩戒力度的同时,建立了对失信名单严格的操作规程和审核纠错机制。在确保上海市三级法院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将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的基础上,对符合撤销、屏蔽条件的失信名单,及时依法予以撤销、屏蔽。
上海市高院还积极商请各相关部门,将自身业务系统接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从平台中获取法院提供的失信数据并嵌入业务系统,开展相关领域的信用惩戒。
目前,上海市工商局、市不动产登记局、市土地交易中心、市经信委等单位已将法院推送的失信名单嵌入各自业务系统,失信被执行人在担任公司高管、购置不动产、招投标土地、矿产资源开发、购买新能源车等方面,已经实现系统限制。
据统计,上海市不动产登记局于2018年年初上线失信惩戒后已限制失信被执行人购买不动产近430余人次,上海市工商局则对6600余人次担任公司高管等申请作出了拦截,上海市经信委对350余人次购买新能源汽车作出了限制。
此外,一些职能部门虽然还未接入平台进行系统拦截,但这些部门也依据法院发布的失信数据,进行了比对惩戒。比如,上海市交通委对个人车牌额度审核时会使用法院推送的失信名单,上海市旅游局则指导相关旅游企业对失信人员限制高消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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