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论文 >> 国际法 >> 查看资料

民事赔偿法律风险及防范

发布日期:2018-10-24    作者:李丹律师
摘要:出口企业在出口业务主要存在违约、知识产权侵权、货物损害财产侵权等方面的民事赔偿法律风险。从根本上来说,出口企业对于出口业务中的民事风险,几乎都可以通过合理的操作方式、制度以及良好的合同条款设计完全防范。  以下建议供读者出口企业在出口业务主要存在违约、知识产权侵权、货物损害财产侵权等方面的民事赔偿法律风险。从根本上来说,出口企业对于出口业务中的民事风险,几乎都可以通过合理的操作方式、制度以及良好的合同条款设计完全防范。

  以下建议供读者进行参考:

  (一)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日益加强,建议有长期持续经营目标的出口企业通过制度及合同设计,树立知识产权观念,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知识产权,就是在防范自身的法律风险。

  (二)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必要的知识产权调查,主要以商标查询为主,如果经查询发现存在侵权可能,应当及时对自产产品的商标使用、外观设计以及工艺进行必要修改,以此避免被控侵权。

  (三)合同拟定过程中应当包括合理、合法的免责条款,例如知识产权免责条款。

  (四)对于可能侵犯他人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的OEM订单以及代理出口业务,应当要求对方提供知识产权授权证明,并且应当注意该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是否包含有进口国。

  (五)在有人提告或者有人发出律师函称出口企业销售产品侵权时,应当立即联系法务部门或律师,由专业人士进行相应的风险评估,并提出解决方案。通常而言,如果出口企业陷入涉外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之中,漫长的时间、国外诉讼的巨额花费以及可能产生的其他责任将对出口企业的未来经营造成巨大影响。在对方要求合理并且可以满足的情况下,如专业人士经过分析确认侵权行为将被认定,那就应当采用和解方式积极协商解决,避免进入诉讼带来更大损失。
     文章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董毅律师
辽宁沈阳
谭海波律师
广东东莞
宋昕律师
广东深圳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年遇春律师
广东深圳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刘中良律师
广东深圳
王景林律师
上海静安区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7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