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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想要回孩子抚养权还怎么办?

发布日期:2018-11-02    作者:单义律师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再结合具体案情,虽然孩子只有八周岁,但民法总则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儿童不再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而将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相应地法官也要考虑孩子自身的想法,如果孩子意志坚定一定要跟随母亲生活,变更抚养权是大有希望的。
在开庭的时候,法官当面问孩子愿意跟谁,孩子不假思索说要跟母亲,判决书很快出来变更了小孩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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