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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刑法中犯罪故意、意外事件问题

发布日期:2018-12-28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司法考试刑法中犯罪故意、意外事件问题:
  【例题·多选题】关于犯罪故意、过失与认识错误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2013-2-53)
  A.甲、乙是马戏团演员,甲表演飞刀精准,从未出错。某日甲表演时,乙突然移动身体位置,飞刀掷进乙胸部致其死亡。甲的行为属于意外事件
  C.甲见楼下没人,将家中一块木板扔下,不料砸死躲在楼下玩耍的小孩乙。甲的行为属于意外事件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犯罪故意、意外事件。
  选项A说法正确。甲、乙是马戏团演员,是职业人员,甲完全依表演规则行事,且甲以往表演飞刀非常精准,从未出错。乙死亡是因为其突然移动身体位置造成的,因而乙的死亡是甲无法预见的,属于意外事件。
  选项C说法错误。甲“见楼下没人”,没有预见到会有人,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而非意外事件。
  学员问:老师 我认为C是过于自信的过失,因为他已经预见到了(他见楼下没人,他看了就是说明知道扔下去会砸到人,见没人才扔的)。也可能这样讲牵强。 题目改一下:是不是如果他看到楼下有小孩(肯定预见到了),他还是扔了下去(认定砸不到小孩的可能大或者根本没有考虑概率),认定为过于自信的过失或者间接故意呢。
  法律教育网老师回复:
  1.选项C是疏忽大意的过失。
  2.您后面的表述,老师认为是间接故意。如果他看到楼下有小孩,然后朝着小孩所在位置相反的方向扔木板,但木板扔砸中小孩,则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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