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散布谣言处罚的规定

发布日期:2018-12-29    作者:郭庆梓律师
散布谣言者的处罚有以下几种情况(视情节严重性而定):
  1、如果针对个人,就是侮辱诽谤,要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2、如果造谣引起社会恐慌,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如行政拘留,罚款;
  3、如构成犯罪揣会追究刑事责任。
  散布谣言者会因为情节的严重分别处以: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详细内容如下:
  (1)民事责任: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誉,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
  (2)行政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3)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291条之一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上内容来来自于网络,如若有侵权联系即删除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吴郑伟律师
福建泉州
谭海波律师
广东东莞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郑兰运律师
广东佛山
韩建业律师
北京东城区
高洪祥律师
黑龙江黑河
周磊律师
江苏无锡
金立强律师
河北石家庄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22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