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约定房子给孩子,是否有效
发布日期:2019-02-09 作者:姚艳艳律师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对于婚姻关系解除、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分割以及离婚损害赔偿等问题达成的具有人身和财产双重性质的合意,不能简单适用《合同法》第186条第1款的规定行使任意撤销权。
在离婚协议中双方将共同财产赠与未成年子女的约定与解除贤烟关系、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损害赔偿等内容构成了一个整体。如果允许一方反悔,那么男女双方离婚协议的“整体性”将被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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