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共有财产赠与未成年子女,离婚后单方能否反悔撤销
发布日期:2019-02-19 作者:张梅律师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朱春涛在介绍典型案例时表示,单方撤销赠与时应取得双方合意,在未征得作为共同共有人的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无权单方撤销赠与。
“如果允许一方反悔,那么男女双方离婚协议的‘整体性’将被破坏。在婚姻关系已经解除且不可逆的情况下如果允许当事人对于财产部分反悔将助长先离婚再恶意占有财产的行为。”千金难买后悔药,下决定要三思。
文章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 离婚协议中赠与子女财产的约定能否撤销
- 离婚协议中将财产赠与子女的约定能否撤销?(
- 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夫妻共同共有的房产赠与未成年子女,离婚后一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是否有权予以撤销
- 离婚协议将夫妻共有财产赠与子女后能否撤销
- 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夫妻共有的房产赠与未成年子女,离婚后一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是否予以撤销?
- .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夫妻共有的房产赠与未成年子女,离婚后一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是否有权予以撤销?
- 离婚协议中将财产赠与子女的约定能否撤销?
- 离婚协议中将财产赠与子女的约定能否撤销?
- 离婚协议中将共同财产赠与未成年子女的约定能否撤销
- 离婚协议中将共同财产赠与未成年子女的约定能否撤销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