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民商类案例 >> 拆迁安置案例 >> 查看资料

“协议拆迁”与“征地拆迁”的区别

发布日期:2019-02-23    作者:方燕律师

上海动迁律师方燕根据多年来的动迁成功案例精心撰写了原创文章《“协议拆迁”与“征地拆迁”的区别》,如果您有动迁相关的问题要咨询,请联系方燕律师

“协议拆迁”与“征地拆迁”的区别
2012年以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已列入征收范围。但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并没有直接列入征收范围。目前,对于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形式上可以分为“协议拆迁”和“征地拆迁”两种。但事实上,很多被拆迁人都分不清两者的区别,误以为只要是拆迁,就是政府的强制行为。由此,容易引发矛盾和纠纷。
其实,“协议拆迁”和“征地拆迁”,无论是从拆迁流程上、还是法律效力上,都具有显著的区别。
“协议拆迁”,是指在没有取得土地征收批复的情况下,通过征询被拆迁人的意愿,由镇政府或者土地储备机构作为实施主体,与被拆迁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后拆除房屋。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由拆迁实施单位与被拆迁人协商确定,如果被拆迁人拒绝签订协议,拆迁实施单位没有强制拆迁房屋的权利。
“征地拆迁”,是指在取得土地征收批复的情况下,按照征地房屋补偿制度规定的流程,由区土地管理部门(例如区土地征收中心)作为实施主体,与被拆迁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后拆除房屋。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按照公示的征地房屋补偿方案执行。如果被拆迁人拒绝签订协议,实施单位可以申请政府裁决交出土地、强制补偿,也就是俗称的“强迁”。
本文摘要:协议拆迁,征地拆迁,宅基地上房屋拆迁,强迁, 房屋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土地征收批复, 地储备机构,补偿安置协议,土地征收中心,征地房屋补偿方案,上海动迁律师,上海拆迁律师,方燕律师
《“协议拆迁”与“征地拆迁”的区别》系上海动迁律师方燕的原创文章,谢绝转载,上海动迁律师方燕感谢您的配合!如果您有动迁相关的问题要咨询,请联系方燕律师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王景林律师
上海静安区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陈宇律师
福建福州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蒙彦军律师
陕西西安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97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