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赔偿吗?
导读: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赔偿吗?我们来了解案例是否得到赔偿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赔偿吗?
案件介绍: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赔偿吗?
刘某在2017年12月29日入职一家研究所,刘某与研究所签订为期四年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三个月,约定刘某任房管处管理岗位工作。合同中对刘某所在的岗位职责和要求给予了明确约定,负责研究所职工住房档案信息系统管理和信息安全工作。配合本单位的相关部门对福利住房上市进行审批、上报,负责做好职工福利住房上市交易、遗产过户、赠与等工作。另外,《劳动合同》第十五条第(七)项约定:刘某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研究所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2018年4月25日,研究所向刘某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以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为由解除聘用合同。刘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要求撤销解聘通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裁判结果:仲裁委支持刘某的仲裁申请要求。
法律法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虽然规定了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为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关于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和录用要求是否应经过调岗的问题,《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02]35号)规定: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也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该意见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属国务院行政法规,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
律师说法: 研究所辩称认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初次在事业单位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不应该是3个月,而是12个月,研究所与刘某在聘用合同中约定3个月的试用期应无效,研究所在试用期期间解除刘某并无不妥;
2.刘某在工作中存在诸多问题,如工作中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有欠缺,不能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等,研究所对其进行考核后调整工作内容,发现仍其无法胜任,所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3.研究所解聘刘某是依据其内部规定作出的,其解除行为合理合法;
4.刘某所涉及的工作岗位已经有新进人员就职,不存在继续履行的可能性。经审理,研究所主张的微调刘某工作内容以及解除与刘某的聘用合同均在约定的试用期届满后,因此,研究所解除与刘某的聘用合同既违反了行政法规的规定,也违反了双方在聘用合同中的约定。关于刘某可否继续履行聘用合同的问题,从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上看,刘某的岗位仅为管理岗位,研究所未对已有新人到岗提供证据,所以对研究所不能继续履行与刘某聘用合同的主张,仲裁委没有采纳。
文章摘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 试用期内员工检查出乳腺癌可否能解除劳动合同? 3个回答0
- 试用期内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是否交违约金 3个回答25
- 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缴纳违约金吗 3个回答0
- 试用期间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有赔偿吗 3个回答20
- 试用期要解除劳动合同不予任何赔偿 1个回答0
- 武汉市成功变更罪名争取轻判判决10个月有期徒刑
- 武汉市某沐足店经理涉嫌组织卖淫 律师介入不予起诉
- 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 委托辩护获缓刑
- 湖北启某某涉嫌聚众斗殴 肖律师成功介入获缓刑
- 湖北涉嫌组织卖淫罪 律师成功辩护变更罪名减轻刑期
- 湖北万某某涉嫌信用卡诈骗案 成功辩护获缓刑
- ST海越最新索赔消息,发布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索赔征集中
- 对方出轨还能争夺孩子抚养权吗
- 公司章程中必须要记载哪些内容
- 知识产权商标侵权案件如何适用惩罚性赔偿提高赔偿金额
- ST*博士最新索赔消息,发布股票交易波动暨风险提示性公告,索赔征集中
- 民间借贷管辖要不要约定
- 亿*洁能(股票代码:600277)索赔结果,收到问询函,谢律师团队索赔征集中
- 特*信息000070索赔最新消息,收到处罚预告,谢律师团队提示索赔条件
- 购买二手房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