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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交通事故处理

发布日期:2019-03-29    文章来源:互联网
涉外交通事故是指,境外来华人员、车辆在我国境内发生的交通事故。涉外交通事故的处理除了要遵守不涉外交通事故处理的程序,还应当按照办理涉外案件的有关法规规定执行。具体有以下特殊要求: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境外来华人员、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应当将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当事人在处理交通事故中的权利和义务告知当事人。 (2)境外临时来华人员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告知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采服诉前保全措施的请求。 (3)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发生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检验、鉴定后立即发还;其不同意检验、鉴定的。

市交管局事故处副处长梅冰松透露,随着近几年到京外国人的逐年增加,涉外交通事故也比往年有所上升。以往,外国人在京发生了交通事故,无论大小,都需要由事故处外事科进行处理。目前,那些没有争议以及案情不复杂的小事故,也开始由一般事故处理民警或者值勤交警按照简易事故处理程序进行处理。但是,涉及外国人伤亡的交通事故还必须由事故处外事科进行处理。今后,将在奥运场馆周边、运动员驻地及旅游区等外国人比较集中的地方成立涉外事故处理小组,专门处理外国人的交通事故。各个事故小组将在市交管局事故处设立的奥运事故中心小组指导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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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如果普通市民和外国人发生了交通事故该怎样处理?梅冰松告诉记者,如果市民和外国人发生交通事故,和普通交通事故一样,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如果对事故有争议,市民可以拨打122报警,交管局会派民警赶赴现场,如果情况允许,可以按照快速处理办法或者简易事故处理程序处理事故。如果涉及伤亡,则由民警勘察完事故现场后,上报到市交管局事故处外事科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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