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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蒋某某职务侵占罪律师介入免于刑事责任

发布日期:2019-04-01    作者:肖小勇律师

武汉蒋某某职务侵占罪律师介入免于刑事责任一、基本案情蒋某某任职于一家汉阳区龙阳大道4S店,任职后勤文职。日常工作接触大量的合同等相关业务,长期工作后发现公司存在漏洞。随后利用这些漏洞,获取客户12万余元,并没有上交公司。现由于与公司同事发生矛盾,同事便将蒋某某利用公司漏洞获利的事情告知公司,现公司已经介入调查。 法定量刑:【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最终结果:单位不报警,内部处理,避免刑事立案。 二、代理过程在接受委托后,由于情况紧急,办案人员第一时间就接待当事人,和其了解整个事情的经过、工作模式、如何获得资金等情况。随后发现该行为确实是涉嫌职务侵占罪,如果公司报警,那么当事人马上就会被刑事拘留。因此办案人员第一时间指导当事人和单位沟通,协调、及时介入协商。最终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单位不报警,内部处理,成功为当事人避免了不必要的麻烦。 三、律师点评 并非一涉及刑事犯罪,当事人就一定会被判刑,一个刑事案件历经公安机关、检察院,最后才到法院,这其中的每一个阶段律师都可以为当事人提供帮助。因此,律师建议,一旦涉嫌刑事犯罪,当事人的家属应当第一时间让律师介入处理,让律师更早地介入了解案情,既可以安抚被羁押的当事人,又能够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对后续为当事人争取到理想结果非常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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