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期权权来到被骗,张先生自述亏损经历
发布日期:2019-05-27 作者:110网律师
而场外个股期权是基于股票衍生出的一种金融投资工具,由买卖双方约定在未来特定的时间,以特定的价格在非交易所之内的场所买卖特定数量的标的股票的权利。理论上来讲,在场外个股期权的交易周期中,买方只有权利而没有义务,卖方只有义务而没有权利。从表面上来看,场外个股期权的性质与交易所内进行的期权交易差别不大,二者最根本的区别在于期权合约是否标准化。从实际来讲,场外个股期权的杠杆率普遍可以达到10倍左右,极个别的甚至可以达到30倍!
上述的亏损有限盈利无限是真的吗?当然不是,天上怎么会有馅饼掉下来,投资机构利用单边看涨的美丽谎言,将其包装成专为资金不足的散户量身定制的“超级杠杆工具”。几乎所有广告都只向投资者描述了最乐观的一面——股票涨10个点,就可以得到200%的投资收益。 但反过来讲,事实上按照上述的杠杆率,只要股票上涨幅度不足5个点,投资者就会赔光权利金不再具备游戏资格。如此抗跌能力的投资形式,风险程度实则非常可怕!这一切的一起全部都是骗局!
案例分享:
张先生被拉进一个股票群,后来才知道这个群是为了让大伙做他们的个股场外期权,以推送股票的名义建的群。他们老师叫周启明,整天给我发他们做期权赚钱的贴子,其间我也怀疑过,但周启明吹嘘他们做的期权从未赔过钱而且说他们与中信和南华都有合作,还给我发了他们与南华的合同书。在他的各种蛊惑催促下,我就往掌权宝期权存15万,期间我在网上看到国家全部叫停个股场处期权业务的通知,我与周启明联系,周说,目前不涉及他们公司。后来因为他让做的标的不断下跌,我再给周启明打电话了解情况,他就是以开会或开车为由不接电话,在微信上对周启明说:周老师,你再不接电话我就报警了,他才免强接了电话。没有几天周启明就把我从他们忽悠大伙的群里踢出去。我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合同、裁决书竟在借款人患精神病期间形成,违法背德,应不予执行
- 征信系统决不能成为网贷平台非法集资、非法放贷、恶意催收的工具
- 网贷平台非法集资、非法放贷,征信中心竟然支持其上报征信?荒唐
- 裁判文书证明:借贷行为涉及网贷平台非法集资的,利息不计算支付
- 数字证书、借款协议造假←以网贷为名行非法集资、放贷之实的明证
- 网贷平台非法集资+非法放贷+“套路贷”,污损借款人征信,太可恶
- 网贷平台非法集资、非法放贷、“套路贷”,竟然还能上征信?荒唐
- “套路贷”+ 非法放贷+非法集资,这样的虚假诉讼决不能够得到支持
- 农产品流通中心有限公司投资现货亏损怎么处理?这么做能追回!
- 外汇黄金喊单导致亏损可以索赔吗?符合这三点可追回!
- 外汇喊单违反什么法律,老师喊单炒外汇被骗怎么办?
- 成功为金融理财投资人挽回近九成损失
-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的成功案例
- 投顾服务费怎样要回来?投顾服务费能退吗?
- 50期权平台属于违法的吗?期权亏损受法律保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