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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配资到底是什么?股票配资亏了能追回吗?

发布日期:2019-06-04    作者:110网律师
配资(With funding),是指配资方以客户(又称操盘方、用资方)所提供的原有资金(亦称保证金)为基础,根据双方协议而另行提供一定倍数比例的资金供客户进行 操作(通常用于股票、期货、股指、权证等,本文主要针对股票操作),客户要为所配资金缴付一定比例的利息或管理费。为保护资金安全,配资方会要求客户提供 抵押物或者使用配资公司指定并控制的帐户,并在客户操盘过程中随时监督账户亏损情况,当亏损达到约定的警戒线时,通知补仓或是减仓,而当亏损继续扩大时则 进行强行平仓,除非客户提高保证金。从上述概念可知,配资实质上是一种用途特定的贷款行为。其作用是放大客户资金杠杆比例。
  配资可分为场内配资和场外配资。场内配资就是证券公司的融资融券业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5年7月1日分布施行的《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 管理办法》,对此有着十分严格的规定。而随着2014年三季度以来的A股牛市行情,各种挂名投资理财的股票配资实体和网络P2P股票配资平台等如雨后春笋 般涌现,它们就构成了场外配资的主要力量。而参与场外配资的主体,除股份制银行等少数金融机构外,覆盖面最广的还是游离于监管之外的大量民间资本实体和 P2P网络平台。
那么网络上众多股票配资和融资融券平台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呢?
2005年《证券法》修订之后容许证券公司从事证券融资融券交易,此前相当长时间,证券融资融券交易是被禁止的,曾有证券公司因此被证监会处以巨额的 罚款。根据《证券法》第142条的规定,证券公司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服务,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由此可见,即使 是依法成立的证券公司,也必须取得证券监管机构的特别许可才能从事证券融资服务,那么其他未经证券监管机构批准设立的配资主体,更谈不上此项权业务的经营 资格。
  《刑法》225条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因此,一旦公安机关将配资行为视为证券融资业务,完全可以依照本条规定追究行为人非法经营罪的刑事责任。

有一些不规矩的配资公司,却采用“虚拟盘”的方式运作,这就涉嫌诈骗了。所谓“虚拟盘”,就是股民在配资公司的交易系统与沪深交易所并不联网,即使两者行情同步,但股民的交易对手绝非交易所市场内的其他投资者,而是配资公司本身。股民与配资公司形成对赌关系,股民亏钱就相当于配资公司赚钱。因此,配资公司会有意无意地让股民亏损。据媒体报道称,配资公司在关键时刻可通过软件操作,故意延迟股民的单子不成交;或者“吃点”,即在市场上可10元/股就能买到的股票,非得让股民10.02元买入。这种行为已经构成金融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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