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几种救济制度
发布日期:2024-05-14 作者:陈亮律师
民法典规定了离婚几种救济制度,平时我们接触可能比较少,今天简单给大家叙述一下。
一、 家务劳动补偿制度
1088条,夫妻一方承担家务、照顾孩子、赡养老人比较多的义务,离婚的时候可以要求对方给予经济补偿,不一定是女方,也不一定全职才能要求补偿。
二、 离婚经济帮助制度
民法典1090条规定,一方生活困难的,可以要求给予经济帮助,可以金钱或者房屋居住区、所有权等。
三、 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
民法典1091条规定了几种有过错的情况,这种情况要求原告必须无过错,彼此均有过错不行。
四、 婚姻案件大部分调解结案
毕竟家庭婚姻纠纷夹杂着许多感情因素,因此实践中大部分彼此让步,调解结案,这些只是让大家了解一下,有备无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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