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刑事类案例 >> 查看资料

谎称能帮人追回欠款 一男子因诈骗领刑并罚

发布日期:2019-08-08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中国法院网讯 (李凤玲 刘利荣)  近日,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何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6月初,被害人熊某找被告人何某帮忙讨债,何某向熊某谎称其姐夫在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公安局工作,能帮熊某找到欠款人并追回欠款,熊某信以为真。后何某先后六次以要给办案人送礼、请吃饭、要出差经费等事由骗取熊某向其转账共计人民币38000元,并将骗得的钱款全部用于个人挥霍。2018年10月30日,被告人何某在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民和镇某网吧被进贤县公安局民警抓获。

  另查明,2018年11月15日,被告人何某家属赔偿被害人熊某38000元,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38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何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可从轻处罚。被告人何某家属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何某曾因寻衅滋事被行政拘留,酌情从重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吴健弘律师
浙江杭州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陆腾达律师
重庆江北
刘平律师
重庆渝中
胡律助律师
四川成都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王娟律师
浙江杭州
蒙彦军律师
陕西西安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6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