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化股份(600281)投资者索赔征集令
发布日期:2019-08-14 作者:齐程军律师
目前,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齐程军律师团队已正式启动太化股份投资者索赔征集,敬请投资者关注。
齐律师认为,根据《证券法》及最 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满足以下条件的投资者可以参与本次索赔:
在2015年4月28日至2016年1月28日期间买入太化股份(600281)股票,并在2016年1月28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太化股份(600281)股票的投资者,可参与本次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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