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社会福利机构?社会福利机构作为送养人有何法律依据?
发布日期:2019-08-20 文章来源:互联网
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孩子有三种:一是失去父母的孤儿;二是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三是生父母送到社会福利机构寄养的残疾儿童。前两种孩子的监护人是社会福利机构,可以由福利机构送养;第三种孩子的监护人是其生父母,而不是社会福利机构,因此,社会福利机构无权将这些孩子送给他人抚养。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 什么是社会福利机构?社会福利机构作为送养人有何法律依据?
- 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需要哪些材料?
- 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需要哪些材料?
- 外国人(包括外籍华人)收养本市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需要提供哪些证件、证明材料?
- 外国人(包括外籍华人)收养本市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需要提供哪些证件、证明材料?
- 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社会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
- 社会福利机构作为送养人有何法律依据?
- 广东省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管理规定
- 什么是社会福利机构?社会福利机构作为送养人有何法律依据?
- 什么是社会福利机构?社会福利机构作为送养人有何法律依据?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