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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产权保护的最新政策

发布日期:2019-09-20    作者:单义律师

在知识产权日益受到重视的今天,关于产权保护的法律政策也越来越多。知识产权的保护是对人们智力成果的保护,主要包括对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的保护,保护的产权是既有人身性又有财产性的综合性权利。2019产权保护的最新政策是怎样的?
  一、2019产权保护的最新政策  1、《专利代理条例》于 2018年11月6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6号修订,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
  2、《关于专利等案件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决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于2018年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查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于2018年11月2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55次会议通过,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知识产权权利人认为其知识产权受到侵害的,有权通知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侵犯知识产权的,应当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上述规定的,对平台内经营者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未依法采取必要措施的,由有关知识产权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查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当事人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垄断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第一审判决、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当事人对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垄断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权行政案件第一审判决、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上述案件第一审判决、裁定、调解书,依法申请再审、抗诉等,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最高人民法院也可以依法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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