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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租户拒不腾房 法官倾心调解保公益

发布日期:2019-10-17    文章来源: 互联网
近日,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三起租赁合同纠纷案,成功让三位当事人将门面腾出,确保了公益性残疾人服务项目的开展。

  陈某、刘某、蔡某分别与华容县某局于2018年签订《门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合同期满如果该局不对外出租,则陈某等三人要无条件返还租赁门面,并不得损坏门面内任何装饰装修,但可拆走门面内的所有可动资产。现该租赁物已由县公有资产管理中心划拨给华容县残疾人联合会使用,根据残疾人事业发展需要,将在门面内建立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站和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开展有关公益性残疾人服务项目。《门面租赁合同》到期后,华容县残疾人联合会多次与陈某等三人协商,要求履行腾房义务未果,便将陈某等三人诉至法院。

  法院受理后,承办法官通过阅卷并和双方当事人沟通,了解到陈某等三人并非不愿意腾出门面,而是三人均对门面进行了装修并花费了一笔钱,希望得到相应补偿。考虑到这三起案件的门面间数与搬迁难度各不相同,承办法官在开庭前将华容县残疾人联合会与陈某等三人组织起来进行调解,向陈某等三人表明这次要求他们腾房的目的是为残疾人康复提供辅助救助,具有社会公益性。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陈某、刘某、蔡某均同意将门面腾出,并交付钥匙,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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