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答疑精选: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
发布日期:2019-11-05 文章来源:互联网
【回复】两者的区别在于:
1.任何犯罪行为都必然侵害犯罪客体,但不一定都有侵害的对象(犯罪对象)
2.犯罪客体决定犯罪性质,犯罪对象与犯罪性质无关。
3.犯罪对象是犯罪客体的外在形式,犯罪客体是犯罪对象的内在本质。
4.犯罪一般是通过侵害犯罪对象来破坏犯罪客体。
5.没有犯罪客体就没有犯罪对象,前者决定后者。
6.犯罪侵害犯罪客体是必须的,侵害犯罪对象是常有的。
7.犯罪客体是内在本质的论述,犯罪对象是具体外在的表象。
最后,刑法是通过保护抽象的犯罪客体来保护具体的犯罪对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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