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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工程纠纷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2019-12-03    作者:单义律师

工程质量不合格可以向工程所属地的建设局,安监局,质监局等部门反映。
工程质量纠纷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根据《合同法》、《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不同的情形法院有不同的处理:
1、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法院予以支持。
3、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法院不予支持。
4、因承包人的过错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发包人请求减少支付工程价款的,法院予以支持。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的墙皮脱落的,如果在保修期内的,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维修,并且可能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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