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公证的对象有哪些?
发布日期:2019-12-03 作者:李丹律师
涉外公证的对象有哪些?
涉外公证的对象比较广泛, 主要有拟申请出国(境)的中国公民, 归侨, 侨眷, 港澳台同胞和外籍华人等。此外, 现居住在或过去曾居住在中国的外国人,也是涉外公证的对象。
涉外公证的种类有哪些?
涉外公证的种类很多,根据涉外公证的定义, 其种类可分为:
①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公证(包括继承权公证、放弃继承权公证、收养公证、遗嘱公证、赠予公证、委托公证、合同公证等);
②关于民事法律事实的公证(包括出生公证、生存公证、死亡公证、家属关系公证、婚姻 状况公证、学历公证、经历公证、刑事表现公证、国籍公证、健康公证、法人公证等);
③关于有法律定义的文书之公证(证明文书上的印章、签名属实和证明文书的副本、节本、 影印本、译文等与原本相符的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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