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某涉嫌诈骗罪一案成功介入,最终无罪释放
发布日期:2019-12-09 作者:郑源良律师
基本案情:
2017年5月,廖某大专毕业后,进入一家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担任财务人员一职,该公司实际以“中小企业信用评级”为幌子,要求各个参会人员及公司缴纳所谓的服务费及各项费用,2018年10月,廖某从该公司离职。2018年12月,广州某区公安受理多起被害人报案后,对该群体性诈骗案进行立案侦查。2019年6月,廖某因此被刑事拘留。为此,家属万分着急,于是2019年6月7日当委托本律师介入。
处理结果:
本律师介入后迅速会见了廖某,并对本案进行研究分析,在公安侦查阶段,本律师多次与经办警官进行了沟通,并提交了多份书面意见,提出廖某不构成诈骗犯罪。后在公安申请批捕时,向检察官递交了书面的法律意见。
最终,检察官认可了本律师的观点,认定廖某不符合逮捕条件,应予释放,对此,公安在2019年7月10日,释放了廖某,为当事人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家属亦对本律师的工作表达满意及感激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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