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疫情期间企业延迟复工薪资如何发放?

发布日期:2020-03-13    作者:魏俊冰律师
  2020年这个春节对我们很多人来说是一个特殊的春节,肺炎疫情祸及到世界各地,到现在疫情情况还在持续,为了疫情的控制国家有关部门通知企业进行延长恢复工作时间,那么对于疫情旗舰延迟上班工资应该如何发放呢?这是很多人关心的一个问题,下面专业律师为您进行解析关于延迟复工期间的工资应该怎么发?
  一、各地对于延迟复工期间上班或在家办公的工资发放规定并不统一,有的也未明确。
  二、北京等地规定,符合规定不受延迟复工命令限制的企业,在此期间安排职工在家上班的,应当按正常上班支付工资;广东规定,延迟复工期间员工被要求工作日在家办公的,视为正常劳动时间,至于调休或支付双倍工资,由各企业决定;上海则规定,延迟复工期间都属于休息日,对承担保障任务等上班的企业员工,应支付双倍支付工资。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三、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
  四、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由上诉内容我们可以得出,在疫情期间对于企业复工上班或者在家办公的工资发放规定并不统一,但是不会扣工资的,希望以上内容可以解答您的疑惑,如果您还有任何关于疫情期间不了解的薪资待遇问题,也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王林律师
河北保定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黄文坚律师
广西贵港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李开宏律师
广东深圳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蒙彦军律师
陕西西安
汪克强律师
湖北潜江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0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