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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夫妻忠诚协议的效力

发布日期:2020-05-06    文章来源:互联网
摘 要: 数据显示我国的离婚率每年呈现递增的趋势, 婚姻问题尤其是婚外恋现象愈来愈多, 由此引发的离婚纠纷和诉讼案件也呈递增趋势。夫妻间的忠诚是婚姻能够延续的前提, 因此为了保障自身在婚姻关系中人身利益和财产利益不被他人侵害, 多数夫妻会选择在婚姻的存续期间签订“夫妻忠诚协议”, 有人认为这种忠诚协议应当受法律保护, 但同时也有人认为该协议违反公序良俗, 不应得到法律的支持。

  关键词: 夫妻忠诚协议; 忠实义务; 效力;

  一、夫妻忠诚协议与忠实义务

  夫妻忠诚协议是指存在婚姻关系的夫妻在夫妻双方平等协商后, 约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时, 夫妻在婚姻关系中有履行忠实义务责任, 任何一方不得违反协议约定的忠实义务, 若一方违背忠实义务和约定条款, 另一方可按约定请求其给予相应补偿的协议。夫妻忠诚协议一般是身、财产或两者的结合。当事人签订夫妻忠实协议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婚姻和家庭的稳定, 以及在婚姻关系解除时使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所以夫妻间的忠诚协议在一定程度上也降低了离婚率, 同时为社会家庭关系的稳定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夫妻忠实义务主要是指夫妻之间应忠于感情, 夫妻之间应相互互尊、相互关爱、相互尊敬, 夫妻任何一方不得有婚外性行为。除此之外夫妻间忠实义务也包含配偶一方不得恶意遗弃其配偶, 不得为第三人利益损害配偶的利益。法学研究者对夫妻忠实义务的定义主要有三种, 分别是道德义务说、法定义务说和法律倡导性义务。但是我国目前还没有相关法律对忠诚协议和忠实义务作出统一的规定。

  二、对夫妻忠诚协议效力的探讨

  李和杨于2014年9月结婚, 为了赚钱养家李某在现有积蓄的基础之上从银行贷款一笔于2016年1月成立了一家建筑公司。后来因为业务繁忙, 应酬也越来越多, 李某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 继而有了外遇。其妻子杨某得知后想通过“要钱”的方式挽回丈夫的野心, 逐与丈夫签订“空床协议”:丈夫应尽婚姻职责家庭义务, 每天晚上必须回家, 若每晚凌晨至清晨七点不回家, 每个小时付空床费200元。然而, 事与愿违, “空床协议”不仅没能让丈夫回心转意回归家庭, 李某反而借此协议, 每晚给妻子钱后与情人在外厮混。后来杨某以夫妻感情不和为由, 将李某诉至市人民法院。诉求与李某离婚, 并且由李某赔偿精神损失费5万元, 并支付8000余元的空床费。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 称杨某提出的诉讼请求合理, 应予以支持。由上述案件可得知, 丈夫对妻子做出的关于“空床费”的这种赔偿承诺是因为丈夫在没有履行家庭义务, 李某违背了与杨某之间签订的忠诚协议, 杨某的诉讼请求有一定的依据, 所以会得到法院的支持。但由此案例也不能得出所有有关“忠诚协议”的赔偿案件都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夫妻忠诚协议本来就是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 为了维持婚姻关系使婚姻稳定而签订的协议。夫妻忠诚协议的效力也不是一定具有效力, 比如若忠诚协议内容限制了婚姻自由并违反了法律相关规定, 属于无效协议, 法院不予支持。下文则会对夫妻忠诚协议是否有效作出进一步解释。

  对于夫妻忠诚协议的效力法学界一直存在两种意见:一是“肯定说”;二是“否定说”。基于此, 笔者认为, 学界对于夫妻忠诚协议效力的看法主要有“有效理论”和“无效理论”, 本文对此进行了解释。“有效说”认为, 夫妻忠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共同意思表示, 只要其内容不对婚姻自由有限制, 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不损害公共利益, 就应认定有效。主要理由是夫妻忠诚协议只是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将抽象的忠实义务化为合同义务, 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 反而还把抽象的忠实义务具体化了;夫妻忠诚协议性质上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忠诚协议还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婚外恋的现象发生有利于婚姻关系的稳定发展, 对婚姻关系里的弱势一方也有了一定的保护。“无效说”则认为, 夫妻忠诚协议违反了婚姻法, 不具有法律效力, 不应该受法律保护。原因是忠诚的义务不是法律义务, 只是道德层面的一种约束行为。另外夫妻忠诚协议实际上对婚姻自由有一定的限制, 提出离婚的一方必须支付高额的赔偿, 从而限制、剥夺了离婚的自由。由上文的案例可以知道, 现实生活中的确有夫妻之间订立忠诚协议的现象, 夫妻忠诚协议引发的损害赔偿也得到了法律的认可。虽然不同法院对夫妻忠诚协议的案件审判依据可能会因为不同法官的观点不一样从而使审判结果不尽相同, 但是夫妻忠诚协议在一定程度上也得到了社会的认可。笔者比较倾向于“肯定说”这一观点。

  三、结语

  随着人们婚姻观和价值观的变化, 死生相守的承诺也不再为人们所信服, 为了保证婚姻的质量, 夫妻忠诚协议出现。无论夫妻忠诚协议是否被法学界所认可, 但是归根结底夫妻忠诚协议还是对婚姻关系的存续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减少了婚外情现象的发生, 降低了离婚率, 对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的和谐和社会的稳定都有着不可磨灭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马忆南.婚姻家庭继承法学[M].北京大学出版社年版, 2014.
  [2]刘加良.夫妻忠诚协议的效力之争与理性应对[J].法学论坛, 2014 (4) .
  [3]赵申豪.论夫妻忠诚协议的效力与法律适用[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15 (3) .
  [4] 李霞.浅析夫妻忠诚协议的效力[J].法制与社会, 2014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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