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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微信自称军官诈骗被判缓刑

发布日期:2020-05-29    作者:邓普云律师

男子通过微信添加陌生人,编造谎言自称为军官骗取网友信任,以低价购手机、驾照名额、免税车等骗取钱财3.15万元。记者22日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所辖的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对这起利用微信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2014年10月2日0时许,被告人李某通过微信添加本不认识的被害人周某为好友。经周某验证成功后,被告人通过微信以及电话聊天,向周某谎称自己名叫李天豪,是重庆某部队军官。取得信任后,被告人继续虚构其作为军官可以购买低于市场价格的Iphone6手机和驾照名额的情况,骗使被害人周某向其支付了1.15万元用于购买手机和驾照。 
        次日,被告人约被害人见面,并再次谎称可购买免税轿车,需定金2万元,后骗得周某2万元。 
        同月20日,被告人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案发后,被告人家属代为退还赃款3.15万元,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信任,并骗得钱财3万余元,数额较大,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鉴于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应予从轻处罚,加之,归案后家属代为退还全部赃款,并取得被害人谅解,酌情可以从轻处罚。 
        综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悔罪表现,依法适用缓刑,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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