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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诈骗罪的主要手段是什么

发布日期:2020-06-24    作者:方乐律师
一、集资诈骗罪的主要手段是什么
        1、承诺高额回报,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
        2、编造虚假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一步步将群众骗入泥潭。
        3、混淆投资理财概念,让群众在眼花缭乱的新名词前失去判断。
        4、装点门面,用合法的外衣或名人效应骗取群众的信任。
        5、利用网络,通过虚拟空间实施犯罪、逃避打击。
        6、利用精神、人身强制或亲情诱骗,不断扩大受害群体。
        非法集资诈骗的数额并不是本罪量刑的唯一依据。在具体科刑时,既耍考虑集资诈骗的数额大小,又要考虑行为人的犯罪情节,如是否一贯进行非法集资诈骗,是否为组成集资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给被集资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给社会造成的影响等等,以及犯罪分子的一贯表现、罪后态度和退赃的情况,综合评价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区别对待,予以量刑。至于数额巨大、特别巨大的起点,参照最高人民法院l996年12月16日《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个人集资诈骗20万元以上,单位在50万元以上的,便可认定为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在100万元以上,单位在250万元以上的,则可认定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二、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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