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康威视(002415)股民索赔征集公告
发布日期:2020-06-28 作者:齐程军律师
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齐程军律师团队目前正在推进海康威视(002415)案的投资者索赔征集代理工作,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与律师联系。
2019年11月14日,海康威视(002415)披露,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胡扬忠、龚虹嘉于2019年11月11日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稽总调查字191303号、稽总调查字191304 号),《调查通知书》称胡扬忠和龚虹嘉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
海康威视(002415)投资者索赔条件:
律师认为,综合目前情况,初步判断,在2019年11月14日之前买入海康威视(002415)股票,并且在2019年11月14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具体条件可能根据索赔进展有所调整,请密切关注齐程军律师团队发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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