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战“蹦床”受伤被判自担八成责任
发布日期:2020-06-30 作者:李建录律师
北京晚报讯(记者林靖 通讯员姜斐)张某到一家生态农庄蹦床馆挑战高难度蹦床动作,结果受伤,致全身多处骨折。昨天记者获悉,北京一中院终审判决伤者担责80%,蹦床馆经营方担责20%。
一审法院认为,生态农庄虽在张某进蹦床馆内要求其签署《弹力空间蹦床馆入场安全免责须知》,但未特别标注与提示。蹦床馆内墙上及地上多处贴有等提示标语,起到一定安全提示作用,但未能充分说明危险动作存在的受伤风险,消费者并不具备完全的风险判断能力,故生态农庄未尽到区域区分、引导、确认等安全保障义务。而张某作为成年人,应知蹦床活动具一定危险性,空翻动作有一定专业性,自己作为初玩者操作具有危险性,但仍自愿做空翻动作将自己置于危险中,故对其损害应承担主要责任。综合本案情况,法院判决张某和生态农庄分别担责80%和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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