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扰乱社会治安处理拘留是多久

发布日期:2020-07-13    作者:郭庆梓律师
一、扰乱社会治安怎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1)结伙斗殴的;
  (2)追逐、拦截他人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4)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七十周岁以上的;
  (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二、扰乱社会治安处理拘留是多久
  没有年龄的限制,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殴打、伤害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相关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1)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2)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3)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三、什么是扰乱社会治安罪
  1、扰乱社会治安罪,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依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立案标准如下:行为人有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关键。此处必须同时符合两点:其一,要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即干扰和破坏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或人民团体正常的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秩序;其二,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必须是以聚众的方式实施的,即纠集三人以上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扰乱。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必须是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方能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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