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共同继承的房屋被一个继承人使用,能起诉支付使用费吗?

发布日期:2020-08-07    作者:张静律师
律师解答:可以,注意收集房屋被谁使用的证据。
判决书节选:
    本院认为:原告作为案涉房屋的按份共有人,占有案涉房屋八分之七的产权份额,依法对案涉房屋享有使用、占有、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被告仅为霍某某的合法继承人之一,却占有和使用案涉房屋,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利。原告要求被告自(2018)粤01民终X号民事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次日即2018629日起向其支付7/8产权的房屋使用费合理合法,本院予以支持。关于支付房屋使用费的标准,原告依据前案的评估报告要求被告按每月每平方米37元的标准支付房屋使用费,没有违反相关规定,被告亦对该标准没有异议,故本院予以采纳。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崔新江律师
河南郑州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刘平律师
重庆渝中
张亮律师
山东淄博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朱正洪律师
江苏南京
陈铠楷律师
四川成都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0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