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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主观上的共同故意如何认定

发布日期:2020-08-28    作者:单义律师
 一、共同犯罪主观上的共同故意如何认定  共同故意成立的主观条件:
  1、共同故意包括两个内容:
  (1)共犯人均具有犯罪故意。
  (2)要有意思联络,没有意思联络无法形成共同故意。
  2、片面共犯,是指一方认识到自己是在和他人共同犯罪,而另一方没有认识到他人和自己共同犯罪的情况。
  (1)片面共犯共有三种情况:片面实行犯、片面教唆犯、片面帮助犯。
  (2)片面共犯仅对知情者适用共犯的处罚原则,对不知情者按照单独犯罪处理。
  3、犯罪故意中的“故意”,表现形式有:
  (1)直接故意与直接故意
  (2)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
  (3)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
  注意:故意与过失,过失与过失之间不能成立共同的故意。只要有一方是过失就不成立共同犯罪。
  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二、不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形有哪些  1、共同过失犯不成立共同犯罪。
  2、故意犯罪行为与过失犯罪行为不成立共同犯罪。
  3、同时犯不成立共同犯罪。同时犯是指二人以上同时以各自行为侵害同一对象,但彼此之间并无意思联络的情况。例如,甲、乙趁仓库起火,不约而同去盗窃仓库财物。
  4、先后故意实施相关犯罪行为,但彼此没有主观联系的,不成立共犯。例如,甲到丙家盗窃了电视机,随后与甲没有通谋的乙到丙家盗窃了摩托车。
  5、超出共同故意之外的犯罪(实行过限),超出部分不是共同犯罪。例如,甲、乙共谋盗窃,乙在院子外望风,甲入室盗窃,但甲还强奸了丙女。甲、乙只成立盗窃罪的共犯,不成立强奸罪的共犯。
  6、事前无通谋的窝藏、包庇、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或者犯罪所得收益的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但如果事前有通谋的,则成立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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