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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抚养权吗

发布日期:2020-09-23    作者:许仙凤律师

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起诉至人民法院由法院判决。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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