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司法考试 >> 复习指导 >> 查看资料

司法考试《民法》预习知识点:法律行为

发布日期:2020-11-01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一)民事法律行为

  1、民事法律行为是一种产生、变更、消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

  2、民事法律行为是以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作为构成要素

  3、民事法律行为能够实现行为人预期的民事法律后果

  (二)意思表示

  意思表示是指行为人把进行某一法律行为的内心效果意思,以一定的表达方式表达于外部的行为,以进行某种民事法律行为为前提,以发生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

  意思表示的构成要素包括:

  1、目的意思,指民事法律行为具体内容的意思表示,不具备目的意思或者目的意思不完整,不构成意思表示。

  2、效果意思:是指意思表示人使其表示内容引起法律效果的意思表示,即必须有设立、变更和中指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图。

  3、表示行为:是指行为人将内心的意思以一定方式表现于外部的,并足以为外界客观理解的行为要素。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蒋艳超律师
湖北武汉
高洪祥律师
黑龙江黑河
陈宇律师
福建福州
陈铠楷律师
四川成都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孟凡兵律师
江苏南京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陈晓云律师
北京西城区
周磊律师
江苏无锡
最新文章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521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