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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想开除劳动者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相关程序要求才可以

发布日期:2020-11-20    作者:崔新江律师

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一是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
二是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三是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事实确实存在。

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本单位规章制度内容合法,经过民主程序出台并已通过公示等方式告知劳动者;
第二,劳动者具有违反规章制度的事实,并且在程度上是严重的;
第三,规章制度必须明确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内容;
第四,规章制度对劳动者严重违纪行为的处罚公平合理。

本案中,被告以原告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解除了劳动关系,应当提交证据证明解除劳动关系所依据的、经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但被告未能提交相关规章制度原件、规章制度经民主程序制定、解除劳动关系符合制度规定的相关证据,被告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关于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是否系合法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认定,人民法院应当依次审查劳动者是否存在用人单位所称的违纪行为、劳动者的违纪行为在规章制度中有无明确的规定、规章制度是否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告知劳动者、规章制度的处罚规定是否合法合理、劳动者的违纪行为是否达到了严重程度以及用人单位作出“开除”决定前有无给予劳动者申辩、纠正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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