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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无效的情形

发布日期:2021-02-17    作者:燕郊王琦律师

婚姻无效指
       (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新民法典关于婚姻无效的第三种情形删除,将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在结婚时应当如实告知对方,对方知道后一年内可以行使撤销权,将婚姻可撤销的情形变更为:胁迫;限制人身自由,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未及时告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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