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论文 >> 其他论文 >> 查看资料

社会改革新形势下我国农村犯罪原因及对策研究

发布日期:2021-03-02    文章来源:互联网

【论文摘要】我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农村是大多数人口生生不息的家园,但是随着社会的改革,经济浪潮的剧烈冲击,在新形势下社会矛盾的日益激化,经济收入水平的不断扩大,农村犯罪问题日益凸显。对于农村犯罪的原因和防治对策进行深入的研究,不仅能有效的遏制农村犯罪,对于维护当代中国社会治安、营造一个和谐的社会也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农村犯罪 犯罪原因 对策

随着社会日新月异的变迁与迅猛发展,农村犯罪在犯罪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因此,当前社会改革浪潮中涌现的大量的农村犯罪是犯罪领域中一种重要的研究领域,也是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领域。本文重点探讨新形势下的农村犯罪的原因以及对策,旨在对我国农村犯罪研究与实践操作起到积极作用,构筑一个安宁和谐的社会。

一、农村犯罪原因

我国当代社会正处于转型期,经济快速发展,各种价值观念冲击,矛盾凸显,农村犯罪的特点也发生了诸多变化,伴随着其犯罪特点的变化,笔者重点分析新形势下影响农村犯罪的主要原因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村经济发展的有限性与人们物质欲望膨胀的冲突,消费的超前性与生产力落后性的矛盾是诱发农村犯罪的根本原因。

近年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建立,农村经济迅速发展,农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农民的心理状态、价值和消费观念等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对土地、物质、金钱的占有欲望增强。这使他们在以文明与愚昧、先进与落后、进取与保守并存并呈现以后者为主要特征的心理矛盾中,承受着极大的思想负担和心理压力,促成个别农民为满足不良的需要而酗酒、殴斗,甚至走上犯罪道路。

有学者对河南省农村治安状况的调查表明,改革开放以来,河南省农村经济迅速发展,社会生产力得到了极大的解放,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尽管如此,有限的发展带来了人们的物质消费欲望逐步膨胀。一些先富裕起来的农民处于物质生活现代化与精神生活的极端空虚化的矛盾之中一些经济落后、低收入的农民尤其是青少年却在盲目地高消费刺激之下,滋长了享乐欲望,社会消费心理处于超前状态。在经济发展条件的限制和社会消费心理的支配下,诱发犯罪的潜在矛盾产生,致使一些人不择手段,不惜以身试法,侵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农村经济的发展,使人们对土地的感情、物质的占有、金钱的欲望都大大增强。很容易导致人际关系紧张.社会矛盾增多。近几年来,农村土地、水利、婚姻纠纷等成倍上升。矛盾纠纷的增加,是农村治安问题滋生和增长的瘟床,有些纠纷直接激化为刑事犯罪,有的酿成集体上访、请愿、械斗等群体性事件。

(二)农村劳动力过剩和商品经济欠发达,经济相对落后,土地减少,就业困难,流动人口猛增而又缺乏管理,论文也是造成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

农村劳动力过剩的问题在80年代农村改革成功后便暴露出来。目前,在欠发达地区和一些贫困县,不少劳动力处于闲置状态,急欲寻求新的就业途径。加之由于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导致了人口的加剧流动。不仅农村人口大量流入城市,由于东、中、西部农村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和同一地域内农村经济发展速度上的参差不齐,或其它的非经济因素的原因,从农村流向农村的流动人口也在逐年增加。置身于一个陌生环境下的个体,不可能对周围的环境产生切身的责任感和道义感。

据统计,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有1. 2 亿之多,约占农村劳动人口总数的四分之一。在处于动态的过剩劳动大军中,容易产生一批流荡无业游民阶层,他们比较容易接触社会阴暗面,加之自身素质较低,一旦为犯罪活动所诱惑,极易堕落为犯罪团伙成员。有些人在外地打工难以适应,只好重返故里,其中有的人出于对社会的逆反和对政府的偏见,拉帮结派,以非法职业谋生,其中极端者,结伙组成黑恶势力团伙。与此同时,传统道德规范受到不健康因素冲击,少数地方宣传文化教育工作处于滞后状态,最为明显的是农村传统道德规范发生裂变,出现程度不同的“断带”或“空档”,导致一部分人价值观念和价值取向扭曲倾斜,出现农村犯罪上升,社会治安秩序混乱。

(三)农村基层行政管理能力弱化,司法、执法力量严重不足,犯罪的防控机制不健全,是导致农村犯罪有增无减的重要因素。

近年来,一些农村基层干部对违法犯罪的打击和防范重视不够,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很普遍,乡村行政管理能力弱化。

另外一些农村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不强,村委会、党支部没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发现问题不能及时妥善处理。部分村干部自身素质低,工作方法简单,私心严重,导致农民不满。
尽管基本上实现了“一乡一镇一所”,但农村派出所一般管辖范围较广,大多数派出所警力不足、打击不力。目前,警方工作受客观条件限制明显滞后,远不能适应当今形势发展的需要。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警力配置严重不足,硬件建设不足,警务装备和后勤经常脱节,有的犯罪分子犯罪后驾车逃窜,而警方即使及时出警,无奈警车破旧,不堪重负,用尽全力也无济于事。

一些地方基层领导工作不力,教育管理和防范工作滞后。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一方面有的乡镇领导囿于“田土到了户,不必要干部”的模糊认识,放松了对基层政权的建设;一方面少数基层政权的领导无心于集体工作,有的以权谋私,有的横行霸道,由此而造成民间纠纷无人调,社会治安无人抓,帮教对象无人管的局面。

另外,农村基层组织管理职能弱化,其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部分农村党支部等基层组织软弱涣散,不能有效地组织和发动群众同违法犯罪活动做坚决斗争。有少数干部自身不正,腐化堕落,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群众强烈不满。二是群防群治不巩固。群防群治是当前治理农村犯罪间题的主要手段,但由于落实人员难、落实经费难、落实责任难,又缺乏教育和训练,难以长期坚持和巩固。有的地方群防群治工作一滑坡,违法犯罪活动就抬头。三是农村民调组织未能充分发挥作用。一些民调人员责任心不强,或受业务水平的限制,对易激化矛盾缺乏预见性,应变能力差,未能及时阻止一些民事纠纷演变成刑事犯罪。

(四)、社会变革引起各种矛盾、纷争,人们的心理一时不适应。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使农民生产经营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农村利益主体分化,农民个体利益逐步突出。一些农民受小农意识和无政府主义的影响,不能依靠国家的法律和政策来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遇到矛盾纠纷往往采取过激行为,导致矛盾激化,引发刑事犯罪。另外就是农民对社会发展的进程缺乏正确的认识,不能合理的看待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心理难以自我调适。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人们活动的空间、领域、自由度扩大,控制社会力量不可适应。对犯罪分子打击不力,这也是当前农村犯罪上升的一个重要原因。

(五)、现代法治与乡土铁序的内在紧张

建国后尤其是80年代以来,伴随现代法治逐步植土农村,传统村落的乡规民约和宗族权威面临着现代法治的强劲冲击,也遭遇了前所未有的意义危机,传统与现代的抵悟使农村社会治安处于窘境。其一,农村纠纷调解中权威方式不合法与法治方式不合理的冲突。其二,乡村社会传统的平衡机制被打破后,而新的平衡机制又不能有效运作。其三,礼治社会与契约社会的不相容性。源于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一内圣外王之道的礼治社会与强调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契约社会迥异,现代法治的植入必将遭遇乡土社会的本能抵拒,转型期中的激烈磨合也必将引发一定的农村社会治安间题。合法的未必是合理的,合理的又未必是合法的。现代法治植土乡土村落,在客观上打破了村落的原有制衡机制,而新的秩序机制在维护农村社会秩序方面又未必是最有效的。

(六)、此消彼长的组织变迁

“小国家大社会”的组织模式在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起了决定性作用,但在此消彼长的农村组织变迁中着实给农村治安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其一,正式组织对农村社会的控制力减弱。其二,农村家族的复苏。“在公社制度解体之际,血缘与家族便迅速代替了原有的行政组织,削弱了农村基层组织。”当农民遇有困难孤立无援时,以血缘为纽带联结起来的农村家(宗)族便自然而然地形成了。农村宗族的复苏将会在小范围内与现有农村正式组织相抗衡,并将成为现时农村新的社会治安隐患和对乡镇、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产生负面影响。目前,由于农村宗族的反弹而引发的群体性社会治安事件常见诸于报刊。

经济论文其三,非法宗教组织的蠢蠢欲动。非法宗教组织与一般宗教不同,具有极强的煽动性,直接危及政治稳定和社会治安秩序,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其四,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初露端倪。这一组织是由两劳释放人员、地痞无赖、流氓村霸等一帮乌合之众鸿合而成,从事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直接与基层政权组织对峙抗衡。
(七)、农村社会的人口、财物的无序流动助长了犯罪活动。

21世纪的发展趋势将是农业的产业化、工业化、人口的城市化。当前农民虽然已经突破单一的农业生产界限,但是农民内部却存在着一个惊人剩余劳动力阶层。最关键的问题是农业劳动生产率与发达国家相差甚远。加入WTO 后,随着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必然同时带来人、财、物的又一次大流动。但由于中国城市化过程比较缓慢,无法接纳如此众多的剩余劳动力。这就形成一个农民失业,流往城市无法就业,引起社会治安秩序混乱的循环圈。

二、农村犯罪防治对策

农村犯罪的情况,直接关系到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经过调查研究,要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农村犯罪,就要动用全社会的力量,运用经济的、政治的、文化的、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实行综合治理。

(一)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文化水平,确保农村稳定,增强农村治安防范能力。

党委和政府要把发展农村经济与提高农民文化水平结合起来,在发展农村经济的同时,采取各种措施,切实加强农村农民的文化教育,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

第一,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大力发展农村经济。

第二,加大减轻农村农民的各种负担的力度,把普及义务教育工作落到实处,保障贫困农民的子女享有受教育的权利,不断提高他们的文化水平。

第三,加强对农村成年人的文化教育,如采取上夜校、培训班等方式,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丰富他们的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消除落后的思想影响。通过全面提高农村农民的文化水平,以达到全面发展农村经济的目标,从而解决农村贫穷与富裕、落后与进步之间的矛盾,消除农村与城镇经济文化差距,从源头上扼制农村刑事犯罪的发生。

(二)加强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与法制教育相结合。

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普及法律知识,树立法制观念。党委和政府要贯彻“以德治国”的思想,加强农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对农村农民进行“四有”教育,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积极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提高农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倡导中华民族高尚的传统美德;针对农村农民不学法、不懂法的严重现状,党委、政府要制定出全县农村法制教育的总体规划和具体措施,并把规划和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在开展各种文化娱乐活动时,要注意与法制宣传教育结合起来,让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渗透到文化娱乐活动之中,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让农民群众自觉遵守法律,并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要加强对农村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建立健全农村的安全防范机制。

建立适应新形势的社会防范机制,大力推进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防范上,当前最为紧迫的任务,就是要结合农村实际,根据新形势下农村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抓紧探索出一条市场经济条件下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新路子。要注意把综合治理的“打、防、管、建、改”贯穿始终,环环紧扣,严打、严防、严管、严治四严并举。要进一步抓好联防组织、治保民调组织等的建设,充分发挥民兵的作用,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网络,保证这支队伍更好地发挥作用。

总结而言即一方面,司法机关要持之以恒地贯彻“从重从快”的方针,经常开展针对农村犯罪的专项打击活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农村犯罪活动,以便有效地制止和预防各类刑事案件的发生;另一方面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切实有效的治安防范措施,特别是要帮助农村群众提高治安防范能力和防范意识,消除犯罪分子作案的可乘之机。


(四)深化农村改革,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和外来人口的管理。

改革农村、开放农村,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出路。继续推行“谁主管、谁负责”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和领导责任制,切实加强各级党政一把手的责任,使各级组织始终把社会治安列人责任目标,把综合治理任务层层分解,抓好落实,改革、发展、稳定一齐抓,确保一方平安。但在全面开放农村的同时,要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的管理,区别外出劳务人员类型,采取灵活的方法和手段,实现全方位的管理。对行业输出人员实行行业主管、行业负责;对通过劳服公司输出人员委托用工单位管理,劳服公司负责联系协调;对零星分散人员外出务工,农村基层组织要加强引导,防止“盲流”,同时要利用其节假日返乡之机,进行家访教育,落实管理措施。此外,对缓、管、免及那些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重点治安对象外出,要制定和落实政策,予以严格限制。要严格管理好外来人口。公安机关要制定出管理外来人口的措施,限制外来人口的准入和准出;农村基层组织要发挥其作用,管理本辖区的外来人口,注意观察外来人员的思想和行为动向,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及时解决。

(五)司法机关职能作用与基层组织职能作用相结合。

人民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加强涉农案件的立案、审判和执行工作,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和支持,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社科论文同时,要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在农村社会治安治理的作用,增强基层组织的凝聚力。政府应根据本辖区内各行政村的实际情况,加强对村委会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村干部的法律素质;村委会要对婚姻、家庭、相邻等容易引发刑事案件的纠纷进行及时处理,尽可能把纠纷和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另外还要注意及时化解村民之间的矛盾,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依法及时妥善处置村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这已成为公交机关当前维护政治稳定的一项重要任务和当务之急,特别是要密切关注改革和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社会问题,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力求把问题解决在内部和基层基层政权组织应强化管理,一些基层千部因贪污腐化而引起群众的不满,引发不安定因素,所以要强化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基层党组织要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传达给广大农民,要及时化解村民之间的矛盾,要与有关部门协调建立群防群治的联系点,将基层党组织工作扎扎实实地开展起来。

(六)建立农民社会保障机制

建立健全完善农民社会保障机制,为广大农民解除后顾之忧,对于防止和减少农村犯罪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1、建立农民养老、医疗保险制度。对于靠自身能力可以缴纳保险费用的,鼓励提倡个人投保。对于无力缴纳的农民,可采取国家资助一部分,保险公司减免一部分、地方政府统筹一部分、社会捐助一部分的办法,为所有农民实行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2、妥善安置失地农民,建立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工业化和城镇化过程中,征占农村土地的问题十分突出。由于体制、制度和管理等原因,部分失地农民种田无地,就业无岗,低保无份,再就业、子女入学、就医、社会保障等方面面临很多实际困难。如不妥善解决,容易大量引发犯罪或矛盾激化。对此,应积极寻找政府、征地主体、失地农民间的最佳利益结合点,建立合理的征地补偿和利益分享机制,如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土地换社保等等。

3、健全农村未成年人职业技能培训网络,拓宽农村青少年就业渠道。针对农村青年数量多,职业教育较为薄弱,就业、致富缺乏一技之长的现状,筹建新型职业培训学校,大力开展适合农村未成年人的职业教育,对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转入职业学校,不收或少收学费。政府扶持专门的职业介绍机构,为具备一定职业技能、16周岁以上的农村青年免费提供就业信息,免费开展职业介绍工作;建立就业跟踪回访机制,发放贴息小额创业启动资金,确保符合条件的农村青年每人都有一份安身立命的工作,使他们成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生力军。

(七)加强调研,掌握动态,做好宣传工作,制定合理有效的政策

司法工作人员应该通过调查研究和剖析问题存在的原因,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力法和措施,从宏观的角度向党委、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建议,为领导决策服务。

农村地区的各级公安机关以及有关的司法工作人员,要针对改革开放后农村社会的政治、经济、人口情况,特别是刑事犯罪的规律、特点、原因,通过调研活动,探索和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积极建立防范犯罪的新机制。

【参考文献】:

1、王济晟.关于河南农村社会治安的调查与思考[J].公安研究,1995,(1),48页.

2、薛静丽.农村(农民)犯罪现状及原因分析.[J].工会论坛,2005,(1).

3、布莱克.法律的运作行为[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

4、康树华.我国农民犯罪的现状、原因与对策[J].辽宁警专学报.2004(3),1页.

5、王定保,沙玉成.影响农村治安稳定的因素及对策—对陕县农村治安状况的调查[J].治安纵横,1995,(6).

6、金艳.新时期的农村犯罪与社区控制[J].政策,2004,(3),29页.

7、刘冬梅,赵光宇.关于农村犯罪情况的调查[J].法制园地,2002,(9), 39页.

8、何开华.现阶段农村犯罪趋向、成因及对策初探[J].湖南社会科学,1995年,46页.

9、邱玉梅.当前农村(农民)犯罪间题研究[J].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2),25页.

10、江锡华.转型期农村社会治安问题原因析论[J].广西公安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9,(2).

11、刘援朝.现阶段农村家庭组织[J].社会学研究,1997,(6).

12、江剑斌.加入WTO农村犯罪预防与控制之我见[J].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3,(1).

13、钟娟.当前农村社会治安存在的问题及治理对策[J].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2,(4),46页.

14、许春丽,兰星,白虹.浅析农村犯罪新特点与对策[J].工作研究,2000,(5),54页.

15、王勇哲.现阶段我国的农村犯罪[J].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报,2001,(4),10页.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高庆强律师
广东茂名
刘海鹰律师
辽宁大连
李德力律师
福建莆田
崔新江律师
河南郑州
孟凡兵律师
江苏南京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59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