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论文 >> 民商法 >> 查看资料

执行案件中“失信”“限高”有什么区别?

发布日期:2021-04-07    作者:张颖律师

“限高”针对“没钱还”的被执行人。“限高”是“限制高消费”的简称,是指当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时,法院就可以采取该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
    “失信”针对“故意不还钱”的被执行人。“失信”是指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除了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外,还需要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蒙彦军律师
陕西西安
崔新江律师
河南郑州
朱正洪律师
江苏南京
陈铠楷律师
四川成都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陈利厚律师
北京朝阳区
刘海鹰律师
辽宁大连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62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