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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2年春运工
www.110.com 2010-07-08 09:08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02年春运即将来临,为了认真做好春节期间的客货运输工作,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国家经贸委(国经贸运行[2001]1320号)、交通部(交公路发[2001]764号)文件精神,团结协作、共同努力,全面做好2002年春运工作,确保春运期间交通运输畅通,旅客出行安全、及时、满意,民工流动有序,重点物资及时运达,让全市人民欢度新春佳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目标

  按照国家的统一安排,2002年春运从1月28日开始,至3月8日结束,共计40天。据预测,全市旅客运量约3400万人次,与去年基本持平。其中:铁路352万人次,比上年增长2.3%;公路2800余万人次,与上年基本持平;水运214万人次,比上年下降3%;民航38万人次,比上年略有增长。

  2002年春运工作的指导原则是“以客为主,客货兼顾,安全有序,优质快捷”。

  为了加强对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重庆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组织领导全市的春运工作。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春运工作办公室(简称市春运办),设在市交委综合运输管理处(电话:69076518、69076519,传真:69076520),负责全市春运工作的计划、组织和日常综合协调工作。

  各区县(自治县、市)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地区的春运工作。各交通运输部门也要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或办公室,组织领导本部门或所属单位的春运工作。各地要根据本地区本部门春运的规律和特点,做好春运期间的客货运输组织工作。要掌握春运动态和信息,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制定紧急情况下的预案和对策。还要深入生产第一线慰问广大干部职工,及时解决运输生产和后勤生活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春运工作顺利进行。

  二、做好客流调查和预测,安排充足运力

  春运期间客流量大,各交通运输部门要在提前做好客流预测的基础上,根据客流变化情况,安排充足运力,满足旅客出行需要。

  铁路运输部门要针对今年客流变化情况及特点,做好增开临客和加开民工专列的准备工作。

  公路运输部门要增加超长线路客车班线、班次,要严把超长客运企业资质关、车辆技术等级关、驾驶员素质关。要组织开行省际和市内各区县(自治县、市)间的直达客运班线,增加发车密度。要完成对运力技术状况的检查和检验,配备充足运力,认真解决高峰期间旅客压站问题。要加强正班车、跨省加班、包车证牌的管理。要做好城市公共交通的客运工作,抓好港口、机场、铁路、长途汽车站等与市内交通的衔接疏运工作。

  水运部门要视客源情况安排运力,要根据需要延伸各客运船舶的到港航线、班次,组织开行民工专船,加班船原则上安排在正班船之后,实行两点一线直达运输。

  民航部门要切实安排好热点航线的班次和包机飞行,高峰期可增加飞行架次,确保国内外旅客乘行的需要。

  劳动保障部门要在民工输入、输出集中的地区做好民工客流的重点监控工作,及时发布劳动力市场信息,组织引导民工有序流动。

  交通运输部门要与劳动就业部门协作配合,做好民工有序流动工作,减少车站、码头旅客积压。

  春运期间,运输部门要根据客运市场的变化及时调整运力,在重点做好旅客运输工作的同时,安排好节日市场供应物资和重点物资的运输,保障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和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需要。

  三、确保运输安全,强化治安管理

  安全工作是整个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要组织公安、交通和安全监管部门提前做好春运安全准备工作。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和运输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把安全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运输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切实做好各项安全预防工作。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运输安全。

  要在春运之前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春运安全检查,加强对运输设施的检查维修工作,排除一切事故隐患,增设警示标志和道路安全保障措施,做好交通运输设施和道路、桥梁的安全检查工作,并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做好防冻、防滑、防雾以及防雷雨大风等季节性安全预防工作。

  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严禁非法改装客车、农用车以及其他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船舶)投入春运。要进一步加强乡镇客渡船和个体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要严禁客车、客船超载运行,对超载运行的客车、客船,要依照有关法规严厉处罚,并对超载旅客坚决实行卸载转运,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人承担。严禁对超载车(船)只罚款、不分流。要继续广泛开展禁止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物品乘车、船、飞机的宣传和查堵工作。要加强对车站、码头、机场等公共聚集场所的严格管理,加强值班,认真做好防火、防爆工作,并制定事故应急预案,确保万无一失。

  要强化交通运输沿线和车站、码头、机场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管理,要严防恐怖分子、分裂分子和极端分子的各种破坏行为。要进一步加大对菜园坝、朝天门等地区客运市场的综合整治力度,严厉打击车匪路霸和危及行车安全的犯罪活动。严厉打击“拉客、倒客、宰客、欺行霸市”等非法活动。

  要加强价格监督,切实保护消费者和守法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运价政策。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乱涨价、乱收费。公安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窗口地区的治安管理,维护旅客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搞好优质服务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搞好优质服务是春运中一个重要环节。服务工作的优劣直接影响我市的对外形象,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各级交通运输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全面提高服务质量。要建立优质服务的标准、制度,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对照检查,狠抓落实。

  努力搞好车、船、机票的售票工作,要根据客源情况增设售票网点,搞好窗口售票并确保足够票源,组织上门售票和延长售票时间,通告车船、机票预售信息。要搞好车、船、站、场卫生及环境卫生,为旅客提供开水和必要的急救药品,提倡普通话服务,礼貌待客,为广大旅客提供一个良好舒适的旅行环境。

  五、发挥舆论监督导向作用,加强春运的动态监控工作

  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促进作用。各地交通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宣传春运中的好人好事,揭露和批评不正之风,发布春运动态和车、船、航班、气象信息,为旅客出行提供方便。

  春运期间,交通运输部门要设立有专人值班的值班电话昼夜24小时值班,及时掌握情况。对旅客或经营者的投诉,要及时进行核查、处理。

  要加强春运期间的客流统计,安排专人负责春运的统计工作。铁路、民航、公路、水运等运输管理部门和市就业局要分别将春运和民工流动动态表每隔10天向市春运办公室报送,即2002年2月7日、17日、27日分别报前3个10天的情况,3月9日报整个春运期间的情况(其间2月19日报春节“旅游黄金周”即2月12日至18日的运输情况)。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确实保证春运统计的准确性、及时性。春运期间如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要及时报告市春运办。

  春运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表彰先进,提高春运的组织管理水平,并将书面总结于3月16日前报送市春运办。

  二○○二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重庆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黄奇帆 市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 雷尊宇 市政府副秘书长

  丁 纯 市交委副主任

  侯小川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成 员 林原渝 重庆铁路分局副局长

  王松全 民航重庆管理局副局长

  徐良柱 重庆港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翁杰明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林育均 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卫东 市物价局副局长

  吕天庆 市监察局副局长

  张国林 市农办副主任

  冯秀文 市民政局副局长

  孙 波 市工商局副局长

  吴 冰 市经委副主任

  王锦程 市旅游局副局长

  曾 冉 重庆警备区副参谋长

  陈 勇 重庆长江港航监督局局长

  粟道康 重庆长江轮船公司副总经理

  唐学军 西南航空重庆公司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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