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经济类案例 >> 金融证券案例 >> 查看资料

微博那些推荐股票是真的吗,炒股被骗高额服务费怎么追回?

发布日期:2021-04-12    作者:110网律师

现如今的股票市场,谈起荐股,脸就变!
老手都不知道,被割的都是小白,但凡是联络你说能够指点你实际操作,挣钱过后分成的,或者说是交钱带着你炒股赚钱的,全是网络骗子,这些人能赚钱,为什么不自己赚,分要和你分成?答案不用我说了吧?

荐股公司骗局套路解析:
去年9月中旬,某证券公司业务员把我拉到一个股票群,各种宣传有老师荐股,会有什么月末布局等收益百分之几十的,因为本身我也会买点股票,也就听听看看。
而且刚开始我也不是很相信,后来看他们群中发老师带他们会员用户操作赚钱的截图,加上业务员天天给我打电话夸大收益,承诺交款成为会员后可提供股票的介入点、仓位控制等等服务。
只需要交费28888元就可以成为炒股合作用户,我也是太贪心了,就交了28888元的炒股服务费和该公司合作炒股,可交了钱完全不一样了,说是有老师荐股,结果是在第三天才给我安排了一个客服,而且该客服好像就是复制粘贴的,也没有提供实质性的建议,就让自己选,买了之后发现都是亏的,我就觉得很不值,想的是合作赚钱,实际上还不如我自己盲选的股票。
后来我就找客服要求退款,说现在不想做股票了,把服务费退给我,但是他们却始终以合同要挟不肯退。

荐股公司收取高额服务费案件处理结果:
当事人在网上查询关于股票投顾被骗的信息,看到我司发布投顾非法收取会员费的文章,案例和自己的经历几乎一模一样,就联系到我们。我司了解到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后,双方签订授权委托合同后,就开始了维权工作,不到一周的时间平台返还了当事人的会员费。

律师解析关于“非法荐股”责任追究:
根据《证券法》第120条、第160条第二款以及《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3条等规定,只有依法取得相应业务经营资质的证券公司以及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可以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立证券公司或以证券公司名义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属于非法经营证券业务,应依据《证券法》第202条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对未经批准,以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等其他名义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应依据《证券法》第213条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涉嫌犯罪的,依据《刑法》第225条规定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刘平律师
重庆渝中
于洋律师
广东广州
陈利厚律师
北京朝阳区
崔新江律师
河南郑州
宋昕律师
广东深圳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魏伟律师
北京朝阳区
冉贵花律师
新疆乌鲁木齐
刘哲律师
辽宁锦州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13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