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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庞大诉讼时效不足一月 投资者请尽快参与索赔

发布日期:2021-06-08    作者:齐程军律师

2018年7月3日,ST庞大(601258)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50号),该案诉讼时效为3年,索赔时效即将届满,目前诉讼时效不到一月,若诉讼时效届满投资者将失去胜诉权,所以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需尽快提起诉讼。
此前部分投资者起诉ST庞大的案件已经结案,公司表示近期会将赔偿款执行到位。


2017年5月3日,庞大集团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时隔一年多,庞大集团在2018年7月5日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据显示,其存在多项违法事实:
1、庞大集团未如实披露权益变动情况。公司发布的《权益变动报告书》与《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均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

2、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庞庆华为ST庞大和冀东物贸、中冀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2015年3月2日至5月27日期间,ST庞大及其子公司与冀东物贸、中冀贸易发生多笔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构成关联交易。

3、未披露自身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调查。对于公安机关出具的《调查取证通知书》与《撤销案件决定书》,庞大集团并未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大型汽车经销商,2016年8月,庞大汽贸集团在“2016中国企业500强”中排名第237位,也算是风光一时。然而公司股价在2017年5月初披露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次日出现跌停,随后在不足十个交易日内股价累计下跌超过20%。在近4年的时间里,该公司被调查前一交易日的股价成了阶段最高点。


2021年1月底,庞大集团发布了重整后的首份年度业绩预告。该预告显示,庞大集团2020年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亿元至7.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84亿元至6.34亿元,同比增长417.23%至546.54%。2019年,庞大集团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16亿元。值得关注的是,2020年前三季度,庞大集团的净利润总额仅为0.77亿元。这意味着庞大集团在第四季度净利润达到5.23亿-6.7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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