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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目药业因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拟被罚 受损投资者维权持续征集

发布日期:2021-11-17    作者:齐程军律师

2020年4月21日,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遭证监会立案调查。历经19个月的调查,浙江监管局于2021年11月15日下发了《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天目药业涉嫌违法的事实有二,一是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以股权转让和工程建设的方式;二是未按规定披露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的相关规定,证监局拟决定:对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赵锐勇处以 500 万元罚款;对赵非凡、李祖岳等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10-70 万元不等罚款。
另外,对原实际控制人赵锐勇釆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对原实际控制人兼时任董事长赵非凡釆取3年市场禁入。
据公开资料显示,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杭州天目山药厂,成立于1958年,于1993年8月在上海证交所上市,是杭州市第一家上市公司,全国第一家中药制剂上市企业,拥有中国著名商标。获得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省级农业企业科研中心、浙江省医药工业优秀企业、浙江省诚信示范企业、杭州市农业龙头企业等荣誉称号。公司主要从事中成药、生物制药、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医药商业等产业,下属天目山制药、黄山天目、浙江天目生物、天目北斗生物等10多家子分公司,总资产数亿元,年销售额数亿元。
2021年11月17日午间,天目药业8.56元/股,市值约10.4亿元。业绩方面,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2261万元,同比下降53.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898万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受损的投资者可以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律师提示,在2018年6月23日到2020年4月22日之间买入天目药业(600671)的股票,并且在2020年4月22日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维权(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生效判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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