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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领域道德缺失问题研究

发布日期:2022-09-22    文章来源:互联网
摘要:随着市场经济发展的深入以及社会利益格局的变化,道德缺失日益成为当代中国社会最深层次的危机。在我国社会生产生活方式日益变革的大背景下,包括道德在内的社会意识形态领域,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多元、多样、多变的特征。一个急剧变动的社会必然反映在道德领域,而尤为突出的就是公共领域中的道德问题。公共领域的研究已经成为学术界的一个重要热点,本文在阐述公共领域道德的相关理论基础之上,通过具体的案例分析引出探究公共领域道德缺失的根源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以此来深入分析导致公共领域缺失的原因,进而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公共领域;道德缺失;道德重建
公共领域道德缺失问题研究
  一、公共领域道德概述
  (一)公共领域概念
  所谓公共领域,哈贝马斯意指的是一种介于市民社会中日常生活的私人利益与国家权利领域之间的机构空间和时间,其中个体公民聚集在一起,共同讨论他们所关注的公共事务,形成某种接近于公众舆论的一致意见,并组织对抗武断的、压迫性的国家与公共权力形式,从而维护总体利益和公共福祉。在阿伦特的著作中,我们很难找到她关于公共领域的清晰定义,但可以肯定,作为一个规范范畴,阿伦特的公共领域并不是一种拥有固定边界的实体空间,而是一个附加了许多外在属性的虚拟概念性范畴。我们通常把阿伦特的“公共领域”称之为“古典公共领域”,这是因为她的公共领域理论主要源自对古希腊城邦社会的反思。正像上一章中我们所谈到的那样,古希腊人视城邦为实现公民价值的活动领域,而家庭则是一个以自然血缘关系为基础的生存领域,这两种生活秩序之间存在着某些显著的差异。阿伦特通过对古希腊城邦与家庭情况的反思,提出了“至少自古代城市国家产生以来,与家庭和政治领域相应的私人生活空间和公共生活空间始终是两个截然有别的、独立存在的实体”的观点,认为一般为求生而生产物质产品的活动属于私人领域的活动,而类似于古希腊城邦国家的公民所从事的政治活动,则属于公共领域的活动。
  (二)公共领域道德
  公共领域道德是伴随着对公共领域的研究的产生而出现的。在公共领域中,人们相互之间为了某一话题或事情达成共识而依赖的判断正确和错误行为的一系列规则或原则就形成了公共领域的道德。
  公共领域道德的实现是一个动态过程,是一个公民的公共责任意识逐步实现的过程。按照哈贝马斯的观点,公共领域从本质上来讲就是公共舆论领域。公共舆论是公众关注公共事务的重要途径,自由成为了公共舆论存在的前提条件。在自由的舆论环境之下,人们在公共交往中表达着自己的想法、观点。从而,公民拓公共领域特征宽了视野,培育了公共精神,这构成了公民形成共同价值观的基础。公共领域道德是伴随着公民社会的发展而不断成熟的。从狭义来看,公民社会仅仅指一种文化批判领域,该领域是建立在以下两方面的基础之上的:市场领域的发展;独立的自治社团进行自主交往。广义来看,公民社会不仅包括经济领域,还包括文化领域。
  二、公共领域道德缺失的案例分析
  (一)公共领域道德缺失的案例
  1、双汇“瘦肉精”事件的道德缺失
  3月31日,卷入“瘦肉精”事件的双汇集团召开万人大会,向全国消费者致歉,并表示将以壮士断腕般的勇气,完善食品安全内部监控体系,确保产品安全、放心。“瘦肉精”事件曝光后,全国各地纷纷下架双汇肉制品。双汇集团高管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悲叹,双汇股票跌停,市值瞬间蒸发103亿元。但是,对双汇集团而言,最大的危机不是市场份额、经济效益和融资能力遭受到较大的损失,而是双汇集团用20多年时间铸就的品牌与信誉受到消费者质疑。近年来,“三聚氰胺奶”、“毒大米”、“地沟油”、“瘦肉精”等事件的曝光,让消费者纠结于“我们还能吃什么,我们还敢吃什么”的不安全感中。在这些事件中,企业诚信缺失广为世人所诟病。假冒伪劣、坑蒙拐骗乃至恶意拖欠、霸王条款等行为,损害的是地域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破坏的是市场经济秩序和企业、地区形象,这已成为地方经济健康发展的严重障碍。事实证明,诚信是悬在企业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如果企业背信弃义,以降低产品质量甚至xxxx贩假来谋取暴利,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诚招天下客,誉从信中来。”讲信用、重承诺,是市场经济的灵魂,是企业经营发展的根本。对企业而言,人才、资金、技术、项目,这些东西都可以引进,唯独信用不能引进,只能固本开源。可以说,信用是支撑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资源。唯有自觉承担社会责任,以信导利,才是恒久的兴业之道。与此同时,“瘦肉精”事件对监管部门也敲响了警钟。严格执法执纪,力避渎职失职,并通过建立健全信用评价体系、奖惩体系和监管体系来强化信用约束机制,引导全社会确立诚信是金的价值理念,是有关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
  2、地沟油事件中的道德缺失
  “地沟油”问题,在近几年一直屡见报端。不法商家用经过回收提炼的食用油、反复使用的炸油来充当好油制作食物出售给消费者,为了点滴的蝇头小利,全然不顾道德和法律的约束,铤而走险,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构成了严重的侵害。许多不法分子长期以倒卖“地沟油”为生,把地沟油经过化学处理后装入成品油桶流入餐桌,使我国公民的生命健康收到严重威胁。那么这些频频发生的“地沟油”事件何以会屡禁不止呢?很多学者经过深入研究后,主要把问题的根源指向政府的监管缺失、立法体制的不完善等方面。然而,导致“地沟油”之害不断延续的祸首,就仅仅是制度上的不健全和检查监管力度不够而已么?类似的案例接连发生、屡禁不止之后,我们不得不问,政府职能机关已经处处把关严防死守,该免的免,该撤的撤,该抓的抓,确保今后生产的油制品安全,力度不可谓不大。但是,即使监管和处罚力度被加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就能让人永远放心么?除了地沟油,苏丹红、瘦肉精、三聚氰胺这些绝对有毒的化学物质,也都已经出现在我们的餐桌上。而且每次之后我们都有加大打击检查力度,抓人,免职,处罚也不可谓不严。可是这些滞后的措施能不能防得住下一种有毒添加物?
  所以,我认为,透过地沟油事件,突出了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道德。道德标准是区分人和动物之别的一个关键的标准。人之所以为人,便是因为具有道德,具有最起码的是非观念。所以说,公民的道德缺失才是我们应该从地沟油事件中看到的本质问题。
  (二)案例分析总结
  从以上两个事件中可以看出,民众公共意识的缺乏和道德准则的偏失,是根植在我们所处的国情和社会背景之下的,受到我们所处社会的多方面的影响。我们可以从公民教育中的失败环节来寻找答案;或者在公共秩序维护的范畴深入追究;也可以反思公共空间的狭小和公民参与程度的不足——所有的探究方向都只想一个根本的结论:需要从根本上抓起,从本质上提高国民素质,从根本上改善公共生活秩序,要真正地根除国人社会道德理念的缺失和失范,只能通过长期的潜移默化的教育和引导来实现。这个过程是痛苦而漫长的,绝非一朝一夕可以实现。因此,深入分析公共领域道德缺失的原因进而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是现今必须做出的努力。
  三、关于公共领域道德缺失的原因分析
  (一)传统道德教育观念的束缚
  道德教育是人类精神绵延所不可或缺的手段,它使人类能够在短时间内汲取几千年来积淀流传下来的文化成果,从而走向文明。但是,由于教育侧重点的不同,公德建设没有取得应有的效果。我国社会结构越来越多地呈现出从传统形态向现代形态转移的变化趋势,在这里,传统观念的消极影响仍然在各个领域起着作用。封建社会家国同构政治结构;小农经济结构;传统的政治文化不仅未退出历史舞台,反而与现实中的消极因素相结合。公共领域道德不是一成不变的.它随着社会的进步而不断更新其内容,创新其形式。在我国,过去以出身背景为基础的血缘、地缘的社会联系逐渐过渡到以居民身份为基础的社区联系,公共生活场所逐渐成为重要的生活场所。与此相对应.传统的大家庭的亲情伦理的家长负责制有排斥社会成员之间民主、平等地位的倾向,使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民主和谐关系受到阻碍。其次,它只注重血缘、地缘关系.对有“关系”者恩宠有加,对无“关系”者漠不关心,甚至损人利己,从而导致不良风气的蔓延。
  在封建社会,社会经济体现的就是小农经济占主导地位的特征。然而,我们需要注意,这种现象并不是封建社会独有的,它也大量存在于现在一些偏远的农村。小农经济是与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相对,它是指以个体家庭为生产单位,以精耕细作、男耕女织为生产方式,以自给自足为生产目的经济。因此,人们也就无需涉足过多的公共场合。这意味着公共道德行为很难在小农经济占主导的经济社会中产生。政治文化的其中一部分就是公共事务管理,公共事务管理的有效性,不可避免地会受到我国传统政治文化的影响。传统政治文化有其合理的成分,也有其不利的影响。在我国传统政治文化中,个人处在等级森严的层级关系之下,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这种层级关系在封建社会之所以有必要,是因为它可以维护社会的存在与发展。然而,我们必须意识到,这种关系大大削弱了个人主体性的发挥。因此,这种依附意识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公共事务管理的发展。在传统政治文化中,存在着对权力的崇拜,因为权力不仅象征着个人的身份、地位和价值,而且还可以为某些人提供以权谋私获取社会资源的机会。这就造成了,有些人会设法争夺官位,有的人甚至花费大量时间和金钱买卖官位。
  (二)追求自身利益,缺乏法律意识
  社会发展需要一种价值观、道德规范,人们的道德随着社会领域、社会功能、社会结构的变动而发生着巨大的变化。公共领域也随之产生,在其中人们为了利益进行活动,其结果也是由人们本身的道德、价值观决定的,但是随着社会发展,人们的价值道德观也在逐渐扭曲。经济状况方面的原因:经济是人类生存、发展的基础,人们的行动受经济利益的支配。几千年来的封建专制统治,使中国一直处于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主导之下,分散的小农经济使我们的民族一直以来都缺乏公德意识,缺乏遵守社会公德的习惯。虽然现在经过经济改革,小农经济的状况已完全改变,但是那种在人们头脑中根深蒂固的小农意识依然影响着人们。“个人自扫门前雪,勿管他人瓦上霜”的处世哲学,制约着社会公德意识的形成。法制建设方面的原因、社会公德是社会成员起码的社会生活规范,必须要有一定的强制性约束。我国现在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社会呈现出新旧交替和由传统向现代过渡的特点,人们在强调尊重个人权利、利益的同时尚未认同个人与社会利益的联系,公德意识、公民意识仍十分匾乏.但是法制建设却明显的滞后,跟不上形势的发展,对道德的支持力度不强,影响了社会公德的进步。
  (三)公共道德政治社会化机制不健全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改善,但是很多社会问题也随之而来,从表面上看仿佛这些问题是市场经济发展带来的,难道市场经济在带给人们众多实惠的时候真的又给人们留下了众多的恶果?我国在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xxxx对社会主义的本质进行了重新审视和认识,他深刻指出:“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振聋发聩的话把经济活动从原有的模式中解除出来。市场经济也可纳入到社会主义的范畴体系之下,从而突破了发展经济的道德藩篱,重视物质财富增长,个人的正当利益得到了满足,具有积极的意义和价值。但是,唯经济主义的模式不知不觉成为现代化发展的主导模式,在其模式下,经济是决定人的唯一因素,忘记了人是物质实体和精神实体的统一。因此,经济增长成为了衡量政府官员政绩、社会发展的唯一指标,这种以GDP为核心的发展方式把道德等精神因素忽视在外。只有牺牲道德,才能有经济的发展,成为了某些人的信条。中国不可避免地要经历一个阶段性腐败,这是改革、发展经济必须付出的“成本”和“代价”。这种唯经济主义的思潮不但在实践上把道德放在可有可无的地位,为了发展经济,可以默许“黄赌毒”,而且这种思潮从理论上把道德钉入地牢,道德建设,任重道远。这意味着,公共道德的缺失急需政治社会化机制来约束。
  四、解决公共领域道德缺失的措施
  针对公共领域的道德缺失,我们必须采取措施,重建公共领域的道德,为我国的社会发展提供重要的支撑。
  (一)创新道德教育形式,打破传统束缚
  教育是当今社会社会生活、发展、进步必要条件,人们日常活动的经验就是通过教育传播。而公共领域道德也是通过教育这个中介来传播的。不管是哪方面的教育,道德理想和道德习惯教育是其主要目的之一。道德的基本精神教育渗透在学生的日常学习生活中,就是现在主要倡导的“德、智、体、美、劳”的发展方向。
  提倡创新公共领域道德的教育形式,运用生动的形式把公共领域职业道德要求具体、形象的表现出来,发挥公共领域中各组织的教育作用,教育人们正确的道德价值观。在这个教育过程中,青少年的教育尤为重要,作为青少年教育的主题,父母必须先要提高自身素质,意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并加以改正给子女做好榜样。多借鉴外国的教育形式,吸收外国的道德文明,通过外国对道德教育的方式与自身对比,以及道德教育成果的对比,达到最好道德教育效果。完善我国社会福利机制和医疗机制等社会公共福利,调整物价和收支的不平衡,出台强有力的物价调控政策,使公民对自己的生活、医疗等有所保障,使公民的金钱的需求减弱,就不会产生自身利益至上的观念,道德缺失情况也会明显改善。
  (二)加强法律建设与普及
  在建立良好的德育体系对公民的社会道德修养进行教育引导的同时,通过具有强制性的法律途径来约束公民的日常社会行为是一个很好的方向。社会舆论不一定对人人都有效,这时就必须要有一些强制的行政或经济甚至法律手段。道德作为内在条件必须通过法律体系等外在条件才能更好的发挥其作用。加强法制和制度建设.通过法制的强制性和制度性的权威性来促进社会公德向好的方向发展。应该承认,人的道德水平各不相同,道德教育并非万能,社会舆论也不一定对每个人都起作用,当人们对社会公德教育还不理解,遵守社会公德还不自觉时.就必须制定一些行政的或经济强制的方法甚至法律的手段,制度的建立包括行政手段和法律措施,它是一种约束机制,是对弱自律性行为的很好约束,同时又是对善行者的激励。法律法规是最起码的道德规范要求,依靠国家强制实行,缺少了法律,各种公共活动就缺少了硬性的管理制度支撑。正如原因分析的一样,如今就是缺少法律法规来约束道德规范。所以要加强法律制度的建设,通过硬性手段来约束公共领域道德规范。建设适当的道德法律和制度,把平时宣传的公职人员道德等以法律或行政规范表现,通过法律和制度提高公职人员的道德。比如把清正廉洁、维护群众利益等道德方面的要求纳入法律建设中,甚至出台专门针对公职人员道德的法律,借助法律更好的对人员进行道德约束。因此,要形成、发展和巩固良好的道德风尚,必须以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行政管理制度作为保障,把公德建设和法制建设、社会管理结合起来。把公德规范纳人法制轨道,制定具有操作性的法律法规,以打击歪风邪气。
  (三)公共道德政治社会化机制机制重建
  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公共领域承载着社会群体的各种公共活动,其道德规范是社会主体应当遵循的最起码的社会规范。为保证公共领域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必然要求公共领域有自己的行为规范方式,必须有一定的强制性约束。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道德问题往往折射的是制度、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以及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体制机制的不健全。在这种情况下,重建公共领域的道德,应根据市场经济体制和经济基础发展的要求,强化道德的价值性与规范性,依靠制度保障、法律调节,将其“硬化”为可操作的制度、法律规范,通过法制的强制性和制度的权威性来促进社会公共领域的道德向好的方向发展。首先,道德建设制度化。制度是社会公共领域道德重建的“基础设施”。没有严密、规范的制度,公共领域的道德重建就只能是一句空话。因此,应把道德建设制度化提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比如,要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以个人信用体系建设来促进社会道德的完善。只有这样,才能为社会主体划出行为边界,使之明确道德行为选择的合理空间,促使社会主体在进行行为选择时充分考虑可能招致的利害得失,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不道德行为的发生。再如,建立社会赏罚制度,将道德赏罚纳入社会主体的政治文化生活,增加遵循道德行为的收益,加大道德失范行为的成本。这种赏罚应体现道德的扬善抑恶,使人因德而得、因失德而失;应体现在政策、制度和法律的设计与运行之中,以促使人们坚持社会认可的道德价值取向其次,道德建设法律化。
  道德建设法律化是规避我国公共领域道德失范的有效途径。社会转型期的道德重建,是讲诚信、讲责任、讲良心的社会信用关系的重构,而这些重建与重构,需要法制来保驾护航。没有法律,公共领域中的各种活动就缺乏刚性支撑。因此,重建公共领域的道德,最现实最有力的莫过于立法机关制定、颁布法律,确认每个主体的资格,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权力和责任及其边界,并通过国家强制力以可操作、制度化的程序,使有道德的社会主体受到法律的保护和社会的尊重,使道德败坏的社会主体受到法律的制裁和社会的唾弃。在加强公职人员的法制建设的同时,可以在公共行政领域中进行适当的道德立法。把一些基本的行政伦理精神以及公务员的道德责任义务以法律的形式表达出来,使公职人员对自己“应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怎样去做才是合乎道德的”有一个清醒的认识,从而可以为我国公务员的德性修养提供法律保障。我们有理由相信,通过制度、法律的约束,这些外在的要求内化为人们的自觉,他律转化为自律,社会主体就会逐渐养成一种在公共领域的道德自觉,遵守社会公共领域的道德就会变为自觉的习惯。
  五、总结
  道德缺失现象的发生仍然有如火如荼之势,尤其是在与人们密切相关的食品行业,危害人体健康的事件频发,这是对肉体和精神的双重侵蚀,所以道德缺失问题不仅成为构建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更好的促进经济发展迫在眉睫解决的要务,同时也是构建和谐社会,提高人民生活幸福指数的阻碍。而建立社会主义道德体系须与当下社会体制相适应,在事实的基础上把握住深层原因,在顾全整体的同时也要对症下药。究其根本原因,建立一套与当下社会相适应的社会主义道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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