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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放弃继承权不侵犯配偶的权利

发布日期:2023-03-14    作者:陈亮律师

一方放弃继承权不侵犯配偶的权利

司法实践主流观点一般认为,一方放弃继承权不侵犯配偶的权利,下面我们简单分析一下。
一、 一般情况下自己对配偶父母财产无继承权
继承权一般依赖于身份关系,第一顺序继承人是父母、配偶、子女,因此,一般情况下自己对配偶父母财产无继承权,这里的身份关系是以死者展开,不要搞错。

二、 主要的三种继承方式
继承一般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继承三种,继承权三种都归身份有联系的人,一般和配偶没有关系,继承所得的财产第一种归夫妻共有,后面两种归自己个人所有。

三、 继承权和继承所得的财物
继承权是一种依赖于身份关系的权利,继承所得的财物是继承开始后,分割所得的财产,两者略有不同。

四、 放弃继承权无需配偶同意
一般认为,放弃继承权无需配偶同意,如果是法定继承的财物,放弃要配偶同意,如果后面两种,由于是个人财产,一般放弃或者其它处置无需配偶同意。
五、 放弃继承权需要在规定时间完成
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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