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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转让合同需注意的六大审查要点

发布日期:2023-06-26    作者:张晓晗律师

(一)注册商标的基本情况是否真实

就像买卖一套房产要核实该房产是否真实存在、房东是否属实一样。应当核实注册商标的名称、图形、类别、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务等信息与商标局网站上披露的信息是否一致。
(二)注册商标的权利状况是否稳定
应当核实注册商标是否处于撤销申请、无效宣告、质押、诉讼等不稳定状态,以及是否在连续三年内实际使用过。如果注册商标存在权利瑕疵或被撤销的风险,应当考虑取消交易或暂停交易,或者约定转让人有义务维持商标稳定,并将不稳定状态的消除作为受让人支付转让费用的先决条件。
(三)注册商标的外观是否与实际使用一致
应当核实转让人实际使用的商标与其注册商标是否一致。如果转让人自行改变了注册商标,可能导致商标被撤销或不受法律保护,或者侵犯他人权利。如果受让人拟使用的商标与转让人的注册商标具有显著性变化,也会存在同样的风险。
(四)注册商标是否有成为通用名称的可能性
应当分析注册商标是否已经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的通用名称,或者存在成为通用名称的可能性。如果注册商标成为通用名称,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可以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如果受让人仍需受让该注册商标,应当在合同中由转让人做出保证,并对商标因成为通用名称而撤销后的处置方式和责任承担作出具体约定。
(五)注册商标是否有前一轮转让或移转
应当查询在本次转让之前,注册商标是否存在前一轮的转让或移转。如果存在前一轮转让或移转,应当核实前一轮转让或移转是否已经完成,即是否已经核准公告。如果前一轮转让或移转未完成,本次转让将不予受理。此时,应当暂停转让,或者将完成前一轮转让或移转约定为后续履行的先决条件。
(六)合同签订日是否临近注册商标专用权期限
应当查询注册商标的专用权期限是否临近合同签订日(距离专用权期限届满一年以内)。如果临近合同签订日,应当对商标的续展义务做出明确约定,包括续展的时间、费用承担等。建议将此约定为转让人在就本次转让向商标局提交转让申请前需要履行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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