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司法考试 >> 查看资料

及时发现防治性侵犯罪 切实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江苏东海法院关于涉未成年人性侵案件的调研报告

发布日期:2023-07-06    文章来源:互联网
当前,针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的违法犯罪活动时有发生,给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严重伤害。为了有效防治涉未成年人性侵犯罪,切实维护未成年人权益,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法院成立课题组对2010年至2021年该院审理的涉未成年人性侵案件进行了专项调研。

  一、基本情况

  1.性侵类犯罪案件占比较大。该院审理的涉未成年人性侵类案件所涉罪名主要为强奸罪、猥亵儿童罪、组织(介绍、强迫)卖淫罪,被告人和被害人中均有未成年人。2010年至2017年,该类案件平均每年11件,占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20%左右,但2019年至2021年,该类案件所占比例均达50%以上,2021年已达29件,占比高达93.5%。

  2.犯罪情节严重、隐蔽性强,涉及人数多。2020年,该院受理涉未成年人强奸罪案件18件,占性侵类案件的62%,其中有轮奸情节的有3件,涉案未成年被告人人数分别为7人、4人、6人,另有部分人员因未达刑事年龄未被起诉。该类案件中,还存在拍摄发生性关系视频并在一定范围内传播的情形。同时,由于该类案件隐蔽性强的特点,犯罪行为发现难,证据收集固定难。

  3.未成年人性教育缺失,对性行为认识存在误区。调研发现,该类案件中,涉案未成年人在性观念上存在两种倾向,一是“性放纵”,青春期未成年人受网络视频、小说等影响较大,对“性”没有正确认知和底线意识。二是“性无知”,部分女孩特别是一些农村地区的女孩不能分辨“性侵”行为,在身体隐私部位受到侵犯时意识不到属于性侵害,不具备基本的性知识。

  4.涉案未成年人多为农村留守儿童、来自单亲家庭或已辍学。该类案件中,85%以上的案件发生在农村地区,涉案的多为12岁到16岁的在校学生或已辍学的未成年人。95%以上的涉案未成年被告人及被害人系单亲家庭或留守儿童,大部分学习成绩不好,读到初二前后即辍学或者逃课,或与社会不良青年成群结伙,易受不良风气影响。

  二、原因分析

  1.涉案未成年人生理心理发育不成熟或沾染不良习气。大部分未成年被害人思想幼稚,性知识缺乏,自我保护意识较差。部分未成年人则因自身沾染不良习气导致违法犯罪或成为性侵对象。调研发现,有些涉案未成年人存在网络乱交友、随意与异性出入宾馆和娱乐场所等情形。

  2.家庭性教育缺失和监管不到位。受传统观念影响,多数家庭对未成年人缺乏基本的性教育,在家长无力监护或长期不尽监护职责的未成年人中表现尤为突出,大部分未成年被害人对性侵害缺乏基本分辨能力和自我防护意识。同时,很多家长对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监管不到位,该类未成年人涉案比例较高。

  3.学校对青少年性教育工作不够到位。调研发现,在学校方面,性知识的教育普及存在明显不足。当前,多数中小学还没有系统和正规的性教育课程,性心理、性道德及性保护知识普及相当匮乏。而且,涉性侵方面的法律知识教育和宣传也较少,宣传广度和深度存在明显不足。未成年人普遍缺乏对性行为后果的认识,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控意识不足。

  4.复杂的社会环境增加不法侵害风险。个别媒体对性侵案件和两性新闻过度渲染,未成年人难以分辨。社会上有极个别人员心理扭曲,侵蚀破坏未成年人价值观和世界观,误导未成年人的性观念。一些娱乐场所、宾馆、网吧等对未成年人受不法侵害情况警惕性不高,不能及时发现和报案,甚至冷漠视之。教师、亲人等熟人性侵案件多发,犯罪隐蔽性较强。

  三、对策建议

  1.加强性教育,建立家庭、学校、社会全方位立体式性教育体系。一是建立从幼儿园到高中阶段全龄段性教育课程。根据不同年龄段,组织专业人士,制定正规的教材和构建完备的性教育体系。二是重点关注农村地区及特殊家庭未成年人的性教育问题。三是加强家庭性教育指导。加强对家长的指导,通过家庭教育这一主要阵地,引领性教育的正确方向。四是引导社会相关行业健康发展,以正确的性知识和性观念抵制低俗不良文化。

  2.加强家庭、校园教育,强化日常监管,构建良好成长环境。一是营造温馨美好的家庭、校园环境,学会正确和孩子谈“性”,加强正确引导,培养未成年人积极健康的兴趣爱好。二是父母、老师等注意自身言传身教的影响,避免自身不当或不检点行为影响未成年人的性认知。三是加强家庭、校园教育指导,提高家长、教师特别是班主任对性侵害的警惕意识。四是重视初中辍学现象,加强对初中辍学或毕业后无业的未成年人的监管。

  3.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及时发现和防治性侵犯罪行为。一是密织未成年人法律保护网,严厉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严格规范特殊行业、人群的管理,加强师风建设和心理教育。二是建议相关部门对留守儿童、事实孤儿及单亲家庭的未成年人建立关心档案,定期走访观察,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三是严格落实和完善性侵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对相关工作中发现的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不法侵害等情形,应及时报案或报告。四是严格落实网络监管要求,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干净、文明、健康的网络环境。

  (课题组成员:安仲润 李梅 吕继强 秦臻)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高飞律师
陕西西安
李开宏律师
广东深圳
陈宇律师
福建福州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陈铠楷律师
四川成都
刘同发律师
河北保定
蒙彦军律师
陕西西安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4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