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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静安区石门二路170弄及周边零星旧城区改建项目评估机构选定办法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15    作者:方燕律师

关于静安区石门二路 170弄及周边零星旧城区改建项目评估机构选定办法的公告
根据《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管理规定》,现将静安区石门二路 170弄及周边零星旧城区改建项目评估机构选定办法公告如下:
一、此次推选评估机构数量限定为 1家。
候选评估机构名单经公开报名并由征收部门审核确定、
三、选定方式:
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在张贴公示的评估机构中进行投票,按照简单多数的原则,以得票数多少的顺位确定评估机构四、注意事项:
《静安区石门二路170弄及周边零星旧城区改建项目推选评估机构选票》将由工作人员联系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领取。请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在规定时间内投票
2、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7日(星期五)14:00-15:00
3、投票地点:大田路370 号
4、开箱计票将于投票结束后在大田路 370 号举行
上海市静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3年11月13日
注:本文为手工录入,如有细微差异以征收地块张贴或官方发布的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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