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论文 >> 民商法 >> 查看资料

2024年山西省最新人身损害案件赔偿计算标准

发布日期:2024-02-01    作者:闫国田律师

2024年山西省最新人身损害案件赔偿计算标准
一、医疗费
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需结合患者病例及诊断证明(注: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二、受害人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确定。
1、有固定收入: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2、无固定收入: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
(1)不能举证近三年平均收入: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可以参照山西地区2022年度分行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计算,数据见本文附件。(因2023年度数据未公布,仍参照2022年度的)
(3)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参照分行业就业工资仍无法计算的,误工费参照80元/天的标准计算(晋高法[2020]34号)。
三、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注:当事人不能证明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的,护理费参照120元/天的标准计算。(晋高法[2020]34号)。
四、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护理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证实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注:参照每天100元计算)×住院天数。
六、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并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参照每天50元/天标准计算)。
七、残疾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41327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
一级伤残为100%即参照城镇死亡赔偿金进行赔偿,二级伤残为90%,以此类推,十级伤残为10%。
例:一级伤残:41327元×20年×100% =826540元。
二级伤残:41327元×20年×90% =743886元。
三级伤残:41327元×20年×80% =661232元。
四级伤残:41327元×20年×70% =578578元。
五级伤残:41327元×20年×60% =495924元。
六级伤残:41327元×20年×50% =413270元。
七级伤残:41327元×20年×40% =330616元。
八级伤残:41327元×20年×30% =247962元。
九级伤残:41327元×20年×20% =165308元。
十级伤残:41327元×20年×10% =82654元。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残疾赔偿金=41327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残疾赔偿金=41327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
八、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维修费用参照配置机构意见确定。
九、丧葬费
92882元(2022年度山西省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2个月×6个月=46441元。
十、死亡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41327元×20年×100% =826540元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41327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死亡赔偿金=41327元×5年=197660元。
十一、被扶养人生活费
2022年山西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21923元
1、被扶养人在18周岁以下
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21923元×(18-被扶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2、被扶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21923元×20年)÷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3、被扶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21923元×[20年-(被扶养人实际年龄-60岁)] ﹜÷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4、被扶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21923元×5年)÷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注:根据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办案指引》(晋高法[2020]34号),。
十二、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受害人的伤情确定,一般评不上伤残等级的没有该项费用,参考晋高法[2020]34号文件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未构成伤残,但是面部受伤或者受害人为儿童的或者构成十级伤残,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金额不超过5000元。伤残九级的,在5000元至10000元之间确定赔偿数额,以此类推,伤残一级或者死亡的,在45000元至50000元之间确定赔偿数额,最高不超过50000元。
十三、后续治疗费
该项费用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司法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费用一并予以主张,如二次手术费。
十四、财产损失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可能同时包括财产直接损失(交通事故直接造成财物损毁的实际价值,依据发票和合理性结算)、营运车辆停运损失等。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孟凡兵律师
江苏南京
蒙彦军律师
陕西西安
吴健弘律师
浙江杭州
年遇春律师
广东深圳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陆腾达律师
重庆江北
马云秀律师
广东深圳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0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