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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上没谈妥合同解除的赔偿,存量房买卖合同解除了吗?

发布日期:2024-03-20    作者:张静律师

律师解答:不一定,关键还是看聊天的内容是否确定。如果双方都同意解除,那就是协商一致了,当天就是合同解除的日期。如果一个说你赔我20万才解除,另一个不同意,这样呢,就容易被认定为是双方没有达成协商一致,合同没有解除。如下面这个案件,因为赔偿没谈拢,法院就认定被告收到起诉状的当天才是合同解除的日期。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邱买家与贺卖家自由协商后自愿签订的《不动产买卖合同》及《广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当事人应严格履行。贺卖家虽抗辩称其是在醉酒状态下签订的买卖合同,但并未充分举证证明,故本院对其抗辩意见不予采纳。
    邱买家现主张贺卖家于2020年9月21日明确表示不会出售涉案房屋给邱买家,故买卖合同应于2020年9月21日解除,对此贺卖家不予确认。本院认为,在贺卖家明确表示不会出售涉案房屋给邱买家后,双方有对合同解除事宜进行协商,但协商无果,邱买家亦未举证证明曾向贺卖家发出过解除合同的通知,故本院认定涉案买卖合同的解除时间为本案诉状副本送达贺卖家之日即2020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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